不得不说,黄队惨是真的惨。
虽说他们最后并没有真的去住天桥下的杂物间,可为了能有一个良好的居住环境,还是被迫的签了“卖身契”。
简单来说,这个卖身契约等于高利贷的性质。
节目组当然不会同意他们去借钱,之所以答应让他们找诸葛清清“赊账”,完全是觉得这样会更有看点。
毕竟,诸葛清清在卧龙镇那可是风云人物。
至于时以晴和闵泽凯会有多憋屈,那就不是节目组会管的事情了。
他们要的,只是节目效果。
至于节目效果之外的问题么……
谁又会在意呢?
……
时间拨回半个小时前。
诸葛清清在告诉了闵泽凯二十块钱住不了民宿的残酷真相之后,她顺便还给出了解决办法。
“我可以借钱给你们开房,不过……我有个条件。”
闵泽凯有些意动,“什么条件?”
诸葛清清:“你们欠了我的钱,那就是我的人了。”
“这……”闵泽凯开始犹豫了,不知道这样的要求能不能答应。
诸葛清清哼了声,“我也不会强迫你们做什么,如果不愿意,那就直接拒绝我,反正我也不会强人所难。”
闵泽凯看向时以晴,询问她的意思。
时以晴可不想去天桥底下住杂物间,心底也是有些动摇的。
想了想,她问道:“我答应了,能有什么好处?”
“好处么……”
诸葛清清嘿嘿一笑,“当然是让你们不用再流浪啊。”
“对了,我还可以给你们提供三餐。”
闻言,时以晴心底的天秤再次摇摆。
不过答应下来也不是完全都是好处的。
诸葛清清能这么说,必然是在打自己的算盘的。
如果接受了她的好处,那么对方必然要他们付出一些东西。
时以晴心里是不愿意付出什么的。
即便知道诸葛清清不会提出什么太过刁钻的要求。
闵泽凯没她想的那么多,很直接的问了出来,“接受了你的好处,需要我们付出什么?”
诸葛清清给了他一个赞许的眼神,“不错呀,知道天上没有白吃的午餐。”
“……”
闵泽凯可不认为这是一种夸奖。
诸葛清清也不绕弯子,直言不讳道:“也不是什么大问题,就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