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知道了他的名字,他叫封诀,是我相爱并同居了三年的恋人,并且已经决定年底举行婚礼。
他还说了很多,将我们的相识相知讲故事一般的,娓娓说给我听。
但是我都不记得。
他当时似乎有一点失望,可又很快就握着我的手,自信笃定地对我说:“小意,你放心,我会让你都想起来的。”
虽然他说的这些我根本不记得,但我想他应该真的很爱我,不然不会连我们第一次见面时,我衬衫袖扣的颜色都记得清清楚楚。
我被我的爱人带回了据说是我们同居三年的别墅,并在这里生活了三天。
他细心体贴,只要他在别墅的时候,几乎大包大揽了我所有的事情。
但他又很绅士克制,我们现在甚至不住一间房,这对已经同居三年的情侣,其实很不合理,但我在得知这个事情的时候着实松了口气。
他方方面面表现出来的简直像是一个完美的恋人。
可是我很不安。
当一个人什么都不记得的时候,恰巧有另一个人在你面前,倾泻着对你无尽的爱意,诉说着你们过往的甜蜜。
你不会感动,不会开心,只会惶恐,甚至不断地自我怀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