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是很符合她的计划。
秦菲以为季童连酒吧都没去过,殊不知,她去过更乱的地方。
在去之前,她甚至不知道邶城有这样的地方,小胡同通往幽暗的地下室,天空蛛网一样布满电线和荒草,有一些店招都变黄的小店不知是开着还是倒闭,巷口坐着形容枯槁的大爷,穿着背心拿着蒲扇慢慢摇。
胳膊上都已没什么肌肉,浑身散发出腐朽的气息,就像这胡同本身。
老人晶体浑浊的眼睛看过来,季童咽了咽唾沫,继续往里走。
托赖于便利的互联网,不然季童打死也找不着这里。
走到一座旧屋边的时候,忽然有人捏了捏季童的脚。
季童警惕的后退一步,低头看着一只满是纹身的手,从她脚底地下室的气窗出来,瘦、柴且脏,与她脚上闪闪发亮的英伦小皮鞋形成鲜明对比。
那手的主人笑道:“下来吧。”
季童捏着双肩包的带子,顺着狭窄逼仄的楼梯走到地下室,一只毛茸茸的粉兔子挂在她包上晃啊晃,与她格纹短裙的晃动保持同一频率。
她推开地下室的门,一阵浓烈的酒味飘出来。
里面黑而杂乱,里面瘦削的男人穿着与巷口大爷同款的背心,露出满是纹身的胳膊。
他叼着支烟:“是你在网上联系的我?”
饶有兴致的歪头打量季童:“你这样的小姑娘,要度数这么高的酒干什么?”
原来这是个不怎么合规的私人作坊,酿那种浓度极高的酒。
据说这人厉害,度数高成那样,入口却还是相对柔和,让人很容易放松警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