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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终于狼狈地意识到,我喜欢上了他。

在我知晓什么是爱之前,早已弄丢了自己的心。爱而不自知,知而求不得。

什么时候真正意识到他回不来了呢?

大抵是那位金发青年领着我走到警察陵园的角落,偏僻的角落孤独地伫立着一座无字的墓碑,墓碑的前面放着几把新鲜的雏菊。

他的眼神里也酝酿着一股难言的悲怮,但我们都没有流泪。

总有些悲伤无法流泪,如无风夜晚的雪花静静沉积在心底。

我当时是什么反应?

噢,对了,我好像温和地笑笑,感谢他告诉我这件事,然后轻轻地放下了手中捧着的木棉。

木棉艳红,如同一团熊熊燃烧的火。一个人呆在这已经够孤独了,红色的木棉或许能给冰冷的墓碑带去些温度。

但火终究是要熄灭的,如同木棉终究是要枯萎。他的花落了,连同我内心深处的某一部分,一同埋葬。

大梦初醒般,我突然意识到,再也不会有人背着贝斯包在深夜走进这家便利店了,也不会有人小心翼翼地抱着猫迈入黑暗。

22岁的我终于辞掉了便利店的工作。

这两年,我看了很多故事,也遇见了很多情侣,有人得偿所愿,有人一别两宽,但我甚至连追求他的机会都未曾有过。

他不是跃入人海、从此与我陌路,而是彻底消失在这个世界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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