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像是上学的时候,老师只会记住两种人,一是学习拔尖的尖子生,二就是调皮捣蛋的差生了,尖子生咱先不说,咱就说差生,你别管他多调皮捣蛋,但是他确确实实被老师记住了。
社会上有时候学习好并不是本事,因为永远有比你学习更好的,真正的本事是让别人记住你。
就像是一个学生初入社会遇到了困难想要找曾经的老师帮助,学习好的不用说,但是你的成绩不怎样,老师又不记得你是谁了,这时候你还怎么和老师搭话了,但是如果说当初你给老师的印象就很深刻呢?
老师一看见你就说,唉唉唉!你不是那谁吗?当初把校长办公室玻璃砸了的那个吗?
这不就记住了嘛!虽然不是什么好印象,但是那么多年过去老师也不可能再说什么,顶多一笑而过说一句你小子当初可调皮了,这时候你再说一句那时候不是不懂事儿嘛!这话题不就来了,随便聊两句当年的糗事,这关系就拉近了,这时候再和老师说话就好多了。
没有人会永远记得一个人的小过错,但是却可以通过这么一个过错永远的记住一个人,这就是与众不同,人需要的并不是多优秀,更多的是不平庸!
既然做不到出类拔萃,那就与众不同,李思拙就是这种人,本身并不出众,但是他却能够让很多人记住他。
就像是当初的荒天帝,特么的都记了他多少年了,就为了那一葫芦奶!
当然这其实也是有好处的,就像是如果李思拙深陷战场而荒天帝刚好路过的话,这时候眼缘就很重要了,荒天帝一看这小子不是当初抢我奶的那个吗?说不定就直接把他揪上来了,这不就免于一难了嘛!
荒天帝这种级别的人不可能和李思拙这种小人物计较,一巴掌拍死他才是丢脸呢!所以这不就是机缘了嘛!一回生二回熟,把奶还回去好好道个歉,这以后我和荒天帝那可就算是认识了啊!以后哪怕是顺手荒天帝不也有可能帮一把不是,有这一丝机会不就足够了嘛!
人的一生中遇到过无数的人,但是真正难忘的有几个?尤其是陌生人,除非是印象深刻,否则其实大多数都还是忘了吧!所以李思拙就是要做到与众不同,不求流芳百世,但求遗祸万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