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山向桃岭深处而去。
王守义带着棉儿就出了桃林,准备回去,给棉儿做个桃花粥。
……
“站住”
一声大喝,一个身穿灰白的对襟紧身衣的汉子,拦在了王守义的面前。
“这人好无礼。”
王守义眼睛收了收,面色不悦。
棉儿吓了一跳,手中把玩的金蛇就掉在了地上,一脸生气的望着对面无礼的汉子。
两边腮骨无肉,下巴尖却吊了坨横肉,眉目之间紧凑,眼白过多而且小瞳孔向上。
这面相一看就是奴才,喜欢眼睛上翻,看人走路都是朝天看的。
王守义冷眼看着,到想看看这眼前是谁的奴才,竟敢惹到自己身上来。
“你小子听好了。”话一开口,就趾高气仰起来,抬起了头,仰着脖子,以下巴看人的架式。
“我家少爷看上了这条小金蛇,愿出一百文买下,你赶快献上,免得受皮肉之苦。”
威胁,赤裸裸的威胁。
看上了,→嘿嘿……这话这语气,好像看上了,就是自家的东西了,这三个字用得很好。
欲出一百文买下,→好大的一笔钱,大周不缺钱,百文之数等若三两天的工钱。金蛇是什么东西,虽不是价值千金之物,但也算是蛮兽一类,百十贯还是值的,这口气,好像自己占了大便宜似的,当我傻子吗’,还是觉得好欺负。
赶快献上,→哈哈……用献上二字,当自己是皇帝呢。
免得受皮肉之苦,→这句话才是重点,不买,不献,就要动拳头了吧,不,可能是刀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