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就不能让我体面地,从容地和他见面呢!于雷开始怨天尤人。
于雷脑子里一片混乱,眼前满是蓝牛仔裤的影子,他甚至开始想象那鼓鼓的一包里面的东西。糟糕!于雷发现自己的贴身内裤有些穿帮,他赶紧逼着自己想他的爷爷奶奶什么的,以赶快恢复冷静。
好不容易可以恢复思考,于雷意识到自己至少应该跟着那个男孩,看看他住在什么地方。但等他回到盥洗室的时候,里面已经空了。
陈可把洗面奶放在瓷砖上,往杯子里倒上水,刷起牙来。今天他弹了好久没碰的钢琴,宽阔的音域、悠扬的旋律让他感到无比的舒缓,陈可心里乐滋滋的。
洗脸的时候,他听见有人穿着拖鞋进来,可等他把脸和头发擦干,那人又匆匆忙忙地出去了。陈可听见拖鞋在水泥地上发出急促的“啪嗒啪嗒”的声音。大概是忘拿什么东西了吧,陈可看见他留下的脸盆。脸盆里整整齐齐地放着一块毛巾,上面有一只小熊。陈可拿起自己的杯子看了看,是一样的图案。陈可为自己的杯子有一个不同种族的朋友感到很高兴,他拿起那条毛巾闻了闻,有股肥皂的清香。陈可把毛巾放回脸盆里,整整齐齐地摆好,觉得有些不好意思,不安地回头看了一眼。没人。陈可吐了吐舌头,拿着自己的东西走了出去。乔丹无声无息地踩踏着地板,陈可象是刚用零花钱买了一袋糖果的小孩子,一路高高兴兴地回寝室去了。
开学前的一周终于过去了。
大一的新生们真正迎来了他们在这座大学里的第一天。
于雷的笔记本里存着这个学期的课表,是从学校教务部的选课系统上down下来的。星期一有三节课,上午一二节是法学概论,三四节是宪法,晚上十一、十二节是中国哲学史。于雷第一眼看见这门课的时候就下定决心,哪怕硬着头皮也要上。到底是一种什么心情促使他选这门课的呢?于雷也说不太清楚,但肯定跟蓝色牛仔裤和冯友兰有关。
法学概论是个老头讲的,满口都是马克思主义的经典语录和对时下古典自由主义盛行的批判。于雷对他印象很不好,觉得他是属于脑子被革命热情给烧坏的那种(后来他听说老头是法学院著名的四大法盲之一)。但是,人家陈独秀都能和辜鸿铭在一个学校里讲学,他于雷又凭什么对教授挑三拣四呢?
在革命时期讲非共产主义是一种言论自由,在市场时期讲共产主义也是一种言论自由。于雷对自己的这个想法很满意,于是在笔记本上写了下来,这是他在法学概论课上记的除了考试范围之外唯一的一句话。
宪法课是一个长得很象出租车司机(北京的出租车)的中青年男教授讲的。教授一上来就把自己的一部新著指定为教科书,并且告诉大家了一个好消息——他已经从出版社要了120本过来,价钱比市场价便宜五块钱。于雷在看了那本书以后很怀疑它的“市场”在什么地方。
而命运的一课终于在周一晚间七点十分到来了。
于雷下午去洗了个澡,换了身他最喜欢的衣服,浑身香喷喷地、悠哉游哉地晃到教室门口。
刚进教室于雷就觉得上帝拿着把大榔头照着自己胸口就是一下。
蓝牛仔裤,哦,现在已经更正为米白色休闲裤正挎着书包,站在教室最后一排的座位旁边,呆呆地朝黑板看了一会,往右横跨两步坐了下来。他今天穿着一件白色的短袖衬衣(白得出奇,把人的眼睛都闪得发花),斜挎着一个比裤子颜色稍暗的帆布包,显得英气逼人。
当然了,这个人就是陈可。
其实用英气这个词形容他并不合适,只有不熟悉他的人才会因为他挺拔的身躯而误用这两个字。
要是你看过他们两个走在一起的话,就会立刻发现陈可和于雷的不同。于雷走路的时候和他父亲很象,腰背挺地笔直,眼睛锐利地直视前方,双臂恰到好处地自然摆动,每一步都踩地结结实实。而陈可则不然,他有的时候好象脚底装了弹簧,虽然是走路,却让人感觉一跳一跳的;而有的时候又象是被地心引力给粘住了似的,在街上拖拖拉拉;他的眼神也总是闪烁不定,在道路安全比较好的街上常常处于放空的状态;最好玩的是他只要走得稍微快一点,身体的重心就会在两条腿上微微地来回交换——要是你看过跛子走路的话就知道我是什么意思,当然陈可绝没有那么严重——于雷常常跟在他后面欣赏这幅惹人怜爱的景象,恨不得过去抱着他走。
陈可在最后一排的第二个座位上坐下,尽管前面几排还有很多空座,但他仍然安于这个地方。他把书包放在左边的座位上,从里面拿出自己的笔记本和纸。
这时有人要往里面走,陈可站了起来。当来者擦着陈可的身体正面经过时,陈可忽然认出了他——于雷。于雷穿着粉红色的衬衫和米白色的休闲裤,脚上的大头皮鞋比裤子略略偏红一点,从下半身看过去两个人几乎没有任何区别,甚至连鞋带的系法都是一样的。陈可闻到了于雷身上混杂着浴液、洗发水和年轻男生体味的淡淡的香,他觉得这个味道正符合自己关于于雷的想象。
陈可觉得自己心跳得厉害,他既有些兴奋,又有些害怕。他很怕于雷象上次那样什么话都不说就走掉了,那样就会使陈可更加确信自己是个不可能引起他注意的人。
好在,于雷终于开口说话了。
9、画外音
我是在那个学期开始的时候认识于雷和陈可的,当时他们还都只是大一的孩子——尽管他们都英俊而挺拔,但在我看来,确实还是孩子。
我本来一直对西方哲学比较感兴趣,但那个学期却选了中国哲学史,因为一来我认识那门课的助教,二来我知道那个老师虽不受欢迎,但课上得是极好的。
在我踏进教室的一刹那,就发现了他们两个。并非我色迷心窍,要知道,他们中的任何一个人都足以吸引这个房间里所有的眼球,更何况是一对?我当时就把他们认定是一对。所谓“淫者见淫”么,看到这样漂亮的两个男生坐在一起,一个对同性恋持肯定态度的人——比如我,是不可能不往那个方向联想的。
我便在他们前面一排坐下,想听听他们说什么。
还有五分钟上课,我听见一个男生(就是于雷)问另一个男生(当然是陈可):“这是上中国哲学史的吗?”
闻言我感到万分失望,原来他们两个连认识都不曾。
“恩。”陈可说。
过了一会儿,于雷又说:“你也选这课?”
这是什么蠢问题!不过……很好,他至少是开始搭讪了,我暗暗地高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