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可抬起头,抽出手来摸了摸自己的鼻子,因为那里酸酸的。
于雷要上台了。
“在后台等我。”于雷说。陈可点了点头。
所有的演员,主持人,工作人员都来热情地祝贺陈可成功的演出。
那个演小品的胖子走到他身边,说:“要不你也打我一拳吧,我真的特内疚。”
陈可笑了,他不记别人的仇。
演出结束了。
说完了最后一句台词,于雷迫不及待地回到后台,寻找陈可的身影。
“抱歉,要你等这么久。”
陈可摇了摇头,笑着说:“别人想进来还不行呢。”
“我们去吃点东西好么?”于雷话音方落,便听见了马骏刺耳的声音,虽然这是自从于雷认识他以来最接近人类语言的话。
“辛苦大家了,大家把妆卸了,换身衣服,咱们出去喝一杯。”
“我不去,咱们俩自己找地方喝去。”于雷冲着陈可挤了挤眼。
这时马骏看见了陈可,说道:“那个谁……谁,跟我们一块来,大家都想认识认识你呢!”
“啊……我……哦……”陈可想跟于雷走,却不知道该怎么拒绝。
陈可朝于雷无奈的笑笑,于雷冲着马骏的背影做了个魔鬼的手势:“去死吧你。”
没辙,陈可还是跟着大部队一起走了。不过对他来说这并没有太大区别,反正于雷无时不刻地跟在自己身边,就象是国王身边的武士,威风凛凛地拒绝一切不相干人士的靠近。
马骏前后思量,还是认为不应该把喝酒作为庆功的主题,于是他决定所有人到钱柜去唱歌。那天的运气也好,当他们到了首体对面的钱柜时居然正好有一个大包厢空着,一群人便浩浩荡荡地挤了进去。
陈可很少听流行乐,至少是不会主动地去听。但因为中文流行乐绝大多数都是简单的二段体或者三段体,他只要听过一遍,没有唱不下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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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幕上显示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