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所学校有许多草坪,与京大不同,它们之中的大部分都开放给学生踩踏,而且不会在一旁立起小木牌,告诉大家一些诸如“践踏会使青草枯萎”之类的知识——这些知识固然很重要,但大约美国人是不在乎的吧。
这次从京大一共来了八个人,都住在校内的宿舍楼里。其中的四个是光华的,陈可虽不算熟,但也都还见过;其余的四个来自经院,其中便有张韩,且就住在他隔壁的宿舍里。
宿舍楼的前面便是一片树林,或者说的夸张一点——森林。陈可很享受在春天的上午,穿过层层叠叠的枝叶,到彼端的草坪上,躺着,用书盖住头,静静地想一会儿心事。用书盖头有两个好处,一是躲避过盛的阳光,二是躲避熟人的视线——尽管他每每都会躲到离宿舍极远的草坪去,但总还是能被张韩准确地找到。
她是能嗅出味来还是咋的!陈可很郁忿。
其实他的心事很少,除了一些关于人生和宇宙的过于形而上的问题之外,也就剩两件事:他为什么来这儿?他来这这儿做什么?
对于前者,他知道的是很清楚的,至少在当时——因为他在无意间伤害了于雷,于雷不愿意再和他做朋友了,所以他伤心得要死,逃了出来。
但刚等他恍过神来,就发现了这种做法本质上的荒谬性。既然他那么喜欢于雷,会为他伤心得要死,那就应该为了不死而不惜一切代价去求得他的原谅,答应他所有的要求,做他想要做的事。这才是一个趋利避害的理性人会作出的选择!
可现在呢?他一个人躲在谁也看不见的地方,自然,也就是看不见任何人了,包括于雷在内。这不过是换了一个更加遥远的地方让他想念罢了,而且因为无法在反悔的时候立刻回去找到对方,说:我也喜欢你,还是让我们在一起吧,而更加懊恼。
他痛恨自己的一生,痛恨它在不断向前中产生的惯性。如果别人不理我,那么不去理他就好了;如果别人要追着我打,那么躲到不会受伤的地方就好了。他不习惯反击,也不习惯为了别人调整自己,因为做那样的事都过于困难,超出他的能力范围。
但谁能想到,有一天,居然连逃避本身都变成了一种痛苦!
其实,并没有经过很久,就在他们决裂后的几个礼拜,当于雷送张树回来的时候,他就知道,他们之间有一些东西,是没有变,也不会变的。
除夕夜,他从寂寥的图书馆里出来,走过三角地。他站得远远的,在寒风中,等待一个个漫长而又无趣的节目完毕,看那个男孩神采飞扬的样子。
他在心里对自己说:他喜欢我。
虽然直到现在陈可也不是很确定“喜欢”这个词到底是什么意思,能不能这么用,但他知道在当时,他的心里是很温暖的。而且,如果仅仅把喜欢作为一切好的、正面感觉的总的概括,那他会毫不犹豫地说:是啊,我喜欢于雷。可当他想到这一节的时候,他的签证申请已经被送到了美国大使馆。
我真的是一个有缺陷的人,他想着。在他自以为可以得出一个好的答案,对未来充满了憧憬的时候,于雷却已经受到伤害,并且决心要离开自己,让自己“一个人待着”;而当他明白事情绝没有到无可转回,而且自己也无法容忍事情走到无可转回的地步时,他却又要被自己的愚蠢送上飞机,送到大洋彼岸去了。
在美国的时候,他也写过好几封信,并且一改再改,想要用文字向于雷忏悔自己的糊涂、懦弱和却缩,告诉他自己也喜欢他,但最终,都被送进了教授办公室里的碎纸机。因为,要想解释清楚他伤害于雷,又喜欢于雷的原因,那就和要解释清楚他的整个生命一样,是太过困难,以至于不可能的。
陈可站在美国的土地上,深刻地感到,自己在这里的唯一原因——便是愚蠢。因为愚蠢,所以犯错;因为犯错,所以受到惩罚,这便是问题的答案。
可我们从小就知道,摔倒了,就应该爬起来,看看为什么会摔倒,以避免重蹈覆辙;单是哭,或者单是爬起来接着傻走,是没有任何好处的。这就牵涉到第二个问题:他来这里做什么?
仅仅是吃饭睡觉听听英语,便和在国内也没有什么不同,既然难得来一趟这么远的地方,那就要做一些平时不会做的事情。他真得下了决心,这回要彻底地改变自己的行为模式!
他决定要变成一个符合社会主流价值标准的人,要变成一个可以被大众理解的人——即使变不成,没法让他们理解,至少也要表现成这样。今后,如果有人来不知所谓地搭讪,那么,他也一定会很有礼貌,很有耐心地和他攀谈;如果对方为了表示亲热要勾肩搭背的,那么,他也会忍着天生的不快,让他勾搭勾搭,毕竟最多也就是十来分钟,忍过去也就算了。
活着就是要让别人开心,他认识到,否则,没准有一天就会伤到自己,除非从此归隐山林,再也不与外界接触。而且,这样一来,他就会更贴近于雷的价值观——从一个非常实质性的角度,而不再仅仅是二三十号人的棒球队!
但是(长舒口气),这里是美国,没什么人认得他,所以,他还尽可以过两天那种躲避人群的清静日子,只要他愿意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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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可交换去的这所学校一向有接受中国留学生的传统,它的商学院中也有相当一部分的教授是中国人。
这所商学院早在半个世纪前前便已名满全球,培养商界领袖对于它来说,不是一个口号,而是事实。它今年头一次和京大进行学生交流,交流对象自然是商科和经济科的学生。竞争是相当激烈的,除了一两个像陈可这样有教授推荐的关系生,其他人都是经过三次面试才最终取得的资格。
因此,可以想见,这些对自己的人生充满了远大理想和细致规划的人与陈可的性格定然是南辕北辙,但他既然下了决心要做一个让大众理解的人,便失去了嫌弃人家的前提。
其实这并不难——时常参加大家的活动,且对每个人微笑,也就够了。一个美丽如他的男孩子,不需要说太多的话,自会有人替他讲的。
但他处得最好的并不是这些人,而是一个快要三十岁的叫tomo的日本小伙子,和一个叫jennifer的美国姑娘。tomo是校内一个亚洲棒球联盟的社团领导人,参与者有相当的人数,但都是日韩以及tái • wān的学生,大陆去的只有他一个。
那些地方的孩子大多是从小就玩棒球的,就算没有经过特别训练,也比陈可的底子要好得多——在联盟里头,才断断续续打过半年棒球的陈可自然是技术最差的一个。好在,他的队友都非常友善,尤其是几个tái • wān的学生,才认识没几天就开始称兄道弟的——毕竟中国人沟通起来还是方便一些。
联盟里的高手是京大的无限多倍,因为和这里的水准一比,京大根本就没有高手。陈可说他以前是打游击的,tomo就亲自负责他的技术教练——他在高中时代是日本一支甲子园球队的主力游击,据他自己声称,当时是有球探要发掘他进入职业领域的。
有高手指点自然是一件好事,但日本人实在太能喊,一堂训练课下来陈可几乎就是处于半聋状态;而且tomo常携着学长制的余威,在场上对他大加斥责,再加上陈可时时忆及我同胞八年抗战的艰苦史,心中不禁忿忿。好在tomo训练结束后都会请他吃饭,而且每次都不厌其烦向他解释日本人在教育上的那一套在陈可听来接近于变态的价值观,他渐渐地便也不引以为冒犯了。
jennifer是商学院里一位中国教授的。这个教授今年正在做一个关于中国的项目,手上又正好没有中国的研究生,便在本科的交换学生中招募人手,做一些中文资料的收集工作,一个月给200美金作为报酬,不用上税的。于是几乎所有的交换学生都报了名,陈可不想让自己看起来太与众不同(因为刚才说过的原因),便也递了申请表,谁想便跟中奖似的被抽中了。
jennifer人长得很“朴素”,但非常nice,常替陈可买一些小单。陈可很喜欢她说话的感觉,有点像于雷,温暖,干爽,又每每透露着智慧和幽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