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开始喝很多的酒,想很少的事。
我发现,不去想卓文扬这个人,我的生活就会很轻松、很愉快,离开他的那几天,我一次眼泪也没有掉过,总
是喝得醉醺醺地笑个不停。
原来只要忘了这个人,就可以永远不伤心了。
快乐是这么简单容易就能做到的事情,奇怪,我以前怎么没有发现。
「小竟,别喝了。」夺下我手里杯子的人好像是lee,或者是其他人。不过也没区别了,这些人对我来说,还不
是一样。
「吵死了!」我不耐烦地挥挥手,「还给我。」
「你已经醉了,再喝下去太伤胃,医生说......」
「你好罗嗦!」我扑过去,一副标准的醉汉姿态去抓lee手里的酒杯,却被他扣住手腕,轻而易举拉进怀里。
「我们回去吧。」lee的声音真温柔。奇怪,他最近对我,特别特别地温柔,好像怕不小心就把我碰碎一样。
奇怪,我脸上贴着「易碎品,小心轻放」的标签吗?我难道不是很坚强的吗?你看我,这么坚不可摧,这么无忧
无虑,什么都无所谓,什么都不在乎。
我越来越看得开,越来越厉害了。就连那个人骂我不知廉耻,我也一样可以笑嘻嘻的。
我从来都没有像现在这么坚强过,不是吗?
我已经什么都下怕了。
「.....」我靠在他怀里,软绵绵的。
「什么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