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晚我头一回被人明目张胆地调戏,而那家伙就是几个钟头前自称摔断腿、正在打石膏的林竟。
清楚听到那笑得贼兮兮的家伙咽口水的声音,我鸡皮疙瘩都站起来了,吧台那么高,那么宽,亏他还能爬上去
,然后挣扎着把脸凑过来。
我的原则是,要在任何一个占我便宜的男人头上敲一个酒瓶。
但他的嘴唇贴上我脸颊的时候,那种柔软温热的触感,让我哆嗦了一下,一时间热血上涌,呆若木鸡,不仅没
有出手,脸还很不争气地变成了丢脸的红色。
下一秒,他就被一个高大英俊的男人从吧台上拉下来,占有性地死死吻住。
我低头免得去看他们纯熟的表演,顿时为自己刚才那几分钟的心跳失速而懊恼。像我这种凡事认真得几近古板
的人,根本玩不来他们那些游戏。
但我终于还是有机会抱了他,在伤心地喝醉酒以后。自己那时候真的是很有勇气,也很卑鄙。
把他用力压倒在床上的时候,过量的酒精的确令我头脑发热,可是我清醒异常。我当然明白自己在做什么,也
清楚自己想要什么。
我想要身下那个人,我喜欢他,想拥抱他,我希望他能够是属于我的,奢望他能够、水远陪着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