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很高兴见到您,当然。”john犹豫着该不该伸出手,他怀疑那位夫人根本不会屈尊跟自己握个手。
“你喜欢套头毛衣,虽然为了见我穿了西装。”突然换了个话题,这种自说自话的突兀之感就跟john第一次见到sherlock时一模一样——john不认为这是sherlock告诉她的,也不想知道她是怎么看出来的——反正那是sherlockholmes的母亲,遗传学家在这一刻可以尽情欢呼来庆祝他们的胜利。
“mummy,我知道你最近过得挺无聊的,”sherlock在一边不耐烦地哼了一声,“不过别再拿我男朋友找乐子了,除非你想让他真得一次ptsd。”
“oh,youngman,我没吓着你,是吧?”
john目瞪口呆地看着朝他眨了眨眼——那表情也和sherlock如出一辙——然后就在他眼前唰地变成了另一个,牵起他的手兴致勃勃地唠唠叨叨:“love,让我看看你的尺码……你喜欢什么颜色?米色?姜黄色?姜黄色不错,它很衬你的眼睛……”
god,这一幕真该被拍下来发到youtube上,给所有立志成为演员的人看看……以及john敢肯定那位夫人是故意的——很明显sherlock遗传的不只是她的演员天赋,绝对还有那种……让人头疼的个性。
“哼,别太信任我妈的手工活儿,”sherlock在一旁事不关己地说着风凉话,“要知道以前我和mycroft只有‘玩游戏’输了时才会穿她织的毛衣去学校。”
转年一月下旬john果然收到了一件手织毛衣——他非常非常感谢她,真的,从他母亲去世后就没人为他做过这个了——可就像sherlock说的,那也真不是什么能够堂而皇之穿出去的玩意儿。
这不是指那件毛衣织得很糟糕,与之相反的手工活儿极为不错,技术上。
john只是真的没法理解那位夫人的思考回路:看在上帝的份上,她到底为什么会想给一个三十岁的男人织一件有彩色糖豆图案的毛衣?这简直不可理喻!
事实上john觉得自己没法理解所有姓holmes的人的思考回路——他可记着呢,有人说过“我愿意为你学着去爱”,多感人啊——可惜john完全看不出说过这句话的人有任何“尝试学习”的意向。
sherlock依然是那个sherlock:烦人,不讲理,老把自己支使得团团转,好像他活该为他做这做那似的。
有时john会跟自己发誓,他不能再这么惯着他了——不出意外的话他们很可能得一块儿活到八十岁,他不能在八十岁时还任劳任怨地帮他拿手机倒咖啡!
“别老抱怨这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儿,”在john对此提出抗议时sherlock的反应完全可以称得上无耻至极,“现在去帮我倒杯咖啡——quick,ifyouloveme。”※
不过他们倒是经常会在一块儿睡了,字面意义上。
睡着的sherlock是他最可爱的时候,安静地躺在那儿,偶尔还会像个孩子一样咂嘴和流口水。
那些时候——看他老实地睡着,与他一起呼吸——总让john觉得……其实帮他倒咖啡也不是那么烦人。
andlifeisgood。
但也有些时候,比如在休息日早上七点半就被sherlock粗鲁地推醒时,john还是觉得这日子过得实在让人想报复社会。
“sherlock!你能不能行行好,现在才刚……”
“棺材,john,棺材里是两个人!快点,赶在葬礼之前!”
“wh……god,oneminute!”
最终他们果真在棺材夹层里发现了失踪者的尸体——凶手是一家可定制特型棺材的公司的高层职员,借职务之便把被害人的尸体藏在顾客定制的加大型棺材里——这令sherlock又一次发表了一篇关于“伦敦的犯罪阶层越来越没指望”的演讲。※
苏格兰场赶到凶手住处时扑了个空,不过明显人还没来及跑太远。于是经过一场鸡飞狗跳的追逐战,最后他们在泰晤士河边堵住了他——看来就连一个愚蠢的shā • rén犯都知道在冬天跳进泰晤士河可不是什么好主意。
“hi,john,最近怎么样?”在sherlock被lestrade拖住谈话时,donovan凑近john打了个招呼,顺便还警戒地瞄了不远处的咨询侦探一眼。
“good,你怎么样?”
“我?我挺好,”donovan显然有话想说,并且觉得她得抓紧点时间,“john,我是想和你谈谈,关于你和freak——你知道我们都知道了对吧?你和他……”
“i’msorr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