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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话(4 / 4)

明兰是个很没政治觉悟性的小书记员,跟祖母两个窝在临窗的炕床上吃刚蒸出笼的红豆山药稻米耙耙,这是明兰新想出来的南方小吃,祖孙俩吃的齿颊留香,明兰含糊的说:“…唔,真好吃…还有一笼给祖母晚上当宵夜,吃了暖胃。”

盛老太太拿湿布巾子擦擦手,道:“送一些给柏哥儿吃罢,怪不容易的,这也是在给盛家光耀门楣,回头你们也能得益。”想了想又说:“你也上回给栋哥儿做的那个书包袋子我觉得很好,这回你哥哥去赶考,你先把别的活计放一放,也给他做些好用的罢,你哥哥也会念你的情。”

明兰点头,当初她见小长栋身边的小厮不得力,上去许多东西还得自己拿,索性给他做了个三层袋的双肩书包,锦绣纹路的肩带,白云蓝天绿草的花样,用盛老太太不用的散线檀香佛珠在袋口出系着松紧带,既轻便又好看,小长栋喜欢的什么似的。

自己手艺受到肯定后,明兰十分鼓舞,便在上回长柏送来一对金鱼之后,她做了个石青色松竹梅的扇套送过去,长柏一高兴又回送了桐城特产的编花竹篓笔筒过来。

明兰觉得自己当初决定习方向的无比英明;女孩子的习方向还可以选择,男孩子的努力目标只有一个——科举。

考科举的好处多多,考的好可以当官,考的一般可以当吏,考的不好的也可以在村子当个私塾先生,重要的是一旦有了功名就可以免税了,即便是个秀才见了县太爷也不用下跪;科举不仅对平民男子具有改变命运的重大意义,对于像盛长柏这样的官宦子弟也很重要。古代的官职不是世袭的,盛老爹是官,但他的儿子们却也得靠自己本事考科举才能获得官职,否则盛家的兴旺便只这一二代了。

这些都是盛老太太说的,说的时候口气中自然透出一股郑重之意,明兰悄悄偷瞄她几眼,从很久之前明兰就发觉自己这位祖母很奇特,虽然出身侯府权贵,但却对那类靠萌袭的公孙公子很是不屑,反对那些靠自己本事考科举的子却有一种莫名的好感,估计当年她就是这么看上诗文倜傥的探花郎盛紘他爹的了。

明兰一边推理前情,一边不自觉的伸手想再去拿一个粑粑,却摸了一个空,发现盛老太太已经叫房妈妈把点心收进暖盒里送走了,盛老太太回头瞧见明兰伸在半空中的白胖小手,眉头一皱,苦口婆心的劝道:“小明丫,听祖母的话,你可一天天大了,不好像小时候那么吃法了,回头胖过了头,穿衣裳都不好看了。”

明兰讪讪的把小胖爪子收回来,她这不是掩饰美貌伪装低调呢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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