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没费什么劲,就给小狗弄了个简易的小窝。
看着自己的手艺,许松甜露出了欣慰的笑容。
没有男人,养只狗也不错。
裴阅辰从来没想过,有一天横在两个人之间的大问题会是一只狗。
许松甜喜欢小狗,他是不可能让她弃养的。
那就只能从他身上解决问题。
可他怕狗,那是来自小时候被欺负的叫天天不灵,叫地地不应深埋进骨子里的一种无助。
长这么大,他一想到狗就会浑身难受。
那种吃上顿没下顿,面对发疯的母亲,和年老的外婆,以及身边一众异样的眼神,让他产生的深深的无力感。
这么多年过去,仍然是他心底一块不能触及的痛。
如果可能,他一辈子都不想见到狗。
可是怎么办呢,许松甜喜欢。
裴阅辰躺在床上辗转反侧,几乎一宿没睡。
第二天早上,他早早的起来让猴子给他弄了一只茶杯犬,送到会所。
裴阅辰觉得,他能从一无所有,成为多少人都仰望不到的企业家。
就一定能战胜一只小小的狗。
茶杯犬不大,只有两只拳头大。
可对裴阅辰来说,这难度无异于他被暴徒抓走再关五个月。
猴子看见裴阅辰皱着眉头,想接近又不敢接近的样子,笑了:“老大,你摸一把,它不咬你。”
“你看它多可爱。”
好像面对什么生死攸关的大事一般,裴阅辰紧抿嘴唇,目漏寒光,隔着茶杯犬一米的距离,慢慢的伸出了右手臂。
他一定能克服困难的。
一只狗而已,有什么可怕的。
可是不行,就这一只狗,已经让他肩膀失力,浑身直起鸡皮疙瘩。
胸口好像压了一口闷气,怎么都无法顺畅。
“不行,”裴阅辰的胳膊像失重一般,忽然垂下,他用左手使劲捏了几下右肩膀,恨自己不争气,又使劲锤了两下。
他恨不得把世上所有的好东西都送给许松甜,怎么能连她喜欢的一只小狗都无法接近。
裴阅辰越想越心痛,他失望坐到沙发上,烦躁的踹了一脚桌子腿。
脑海里又浮现出小时候,他被野狗追赶,力气用尽他瘫倒在地上,绝望又无助的一幕。
他小时候营养不良,又瘦又小,常年和外婆捡垃圾,衣服上都一股子霉味。
野狗也是专捡软柿子捏,那么多在公园玩的小朋友,它不咬,偏追着他一个面黄肌瘦,连饭都吃不饱的小孩子咬。
裴阅辰被狗追的狠了,他就发誓一定要把天底下的野狗都抓起来杀了。
可后来他有能力了,也并没有杀过一只野狗。
因为他已经不屑于了。
而野狗好像也有灵性一般,每次见到他,都躲得远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