霖窑州,滁山郡,一座名为“足赤”的小县城。
街市上,一家名为“沈记”的小酒馆里,有个蓬头垢面、不修边幅的落魄中年书生,已经在此逗留五日。
白日书生买醉,夜间落榻。
酒桌上,一壶酒下肚,似醉微醉之时,书生便把一些治世名篇挂在嘴边。
有时仿佛兴起,就会站起身,提着一壶酒,走到其他桌客人身边,嚷着要给别人朗诵前贤诗篇。
小酒馆老板,其实有心想把这个影响酒馆营生,时不时吓走两个客人,或被客人以为挑衅,举拳便打,闹事频因此人起的落魄书生给赶出酒馆。
其实放在平时,这几两银子,酒馆老板觉得不赚也罢,只是他有些忌惮那个每次书生出现,就坐在他不远处的另一张桌子的一个马夫打扮的男人。
男人面相粗犷凶悍,腰间挎着一把斩马刀,一看就是个不好惹的江湖人。
此人自称是那落魄书生的扈从,此前有过一次出手,震慑了很多人,包括酒馆老板。
有个也是混江湖的客人,瞧着那落魄书生不顺眼,故意挑事,想着随便找个借口,把书生给打个残废,丢出酒馆。
却不料,他的手还没有碰到那书生的手腕,嘴上骂骂咧咧的声音也才发出一半,就听见一声骨头碎裂的脆响,接着就是响彻整个酒馆的惨烈哀嚎声。
再之后,他就被那个不知何时已经悄然站在他身侧的汉子,一拳砸在胸膛,他之身影倒飞数十步,摔出酒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