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同志,可把你们给盼来了。”胖子的声音带着哭腔,热情的上去握住了对方的手,用力的摇晃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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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合宾馆,2层401室。
这是个标准间,房间面积不大,两张床摆在卧室的中央,窗帘被拉的紧紧的,房间里亮着一盏小灯。
范伦坐在其中一张床上,在他对面,坐着一个中年男人,他大概四五十岁。穿着一件皱巴巴,有些别扭的晚礼服,戴着一顶黑色的小圆帽。
范伦也是才知道对方的名字,他叫沈三,清溪人。
回想起刚才沈三做过的事情,范伦的心跳的越来越快了,他艰难的吞咽了一下,指了指沈三身边的东西,声音有些颤抖。
“你是…怎么做到的。”
沈三的身边放着一个老式的录音机,现在已经很难再看见这样的东西了,说是古董也不为过。
但是这个黑色的小东西,却让范伦感受到了巨大的,莫名的恐惧。
“这几天,你一直给我打电话,叫我一个人出来,我也都答应了。”范伦双手紧紧抓着床沿,身体不安的向前倾斜。“你也该告诉我…”
“先不要着急,范伦先生。”
沈三摘下了帽子,脸上挂着羞涩的笑容,声音低沉而沙哑。
“我也是第一次见你们这种明星,你看,我穿的也很正式,这是从一个马戏团的垃圾堆中捡到的衣服,在这种场合下,意外的非常合适。”
“在告诉你真相之前,我要先麻烦你听一个故事。”
“故事?”范伦的脸色变得越来越苍白,他不明白对方究竟想要什么。
沈三垂下眼皮,脸上带着悲伤的神色。
“我有个女儿,如果她还在世的话,今年应该是18岁了。”
“你别看我长得丑,我的女儿还挺好看的,我把她像珍宝一样宠爱着。”
“你应该能看的出来,我家里很穷,我在外面开出租帮人拉货,有时候也捡捡垃圾,才能勉强维持生活。但我的女儿很听话,这样的家庭条件,她也从未埋怨过爸爸,她也很争气,学习成绩一直很好。”
“但她有个不好的习惯,喜欢一个明星,国外的。是唱歌跳舞的一个组合,我也不知道他们叫什么名字。”
“两年前,她也是到万莲街去看他们的演唱会,但不幸的是,她出了车祸。”
沈三用手背抹着眼角,矮小的身子愈发佝偻。
“我有时候也埋怨自己。如果当初反对她喜欢这些明星,是不是就不会发生这种事情了?”
“但很多时候,命运这种东西压下来,谁也挡不住的。”
“女儿的命是保住了,但却没了双腿,看着她双眼无神的躺在病床上的样子,我的心每天都在滴血。”
“但我能怎么办呢?人还在就好,我借了很多的钱帮她治病,就指望着她能顺利出院,只要她还活着,我就能养她一辈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