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云深觉得谢兰泽的形容很正确,那天傍晚,他也感受到了谢景行的那种端庄。
“那天我们见面的栖梧茶楼就是四堂叔开的,他是个有雅致意趣的人。”
傅云深点头:“谢先生的品位很好。”所以,那天谢景行是特意在那里摆一个奇怪的算命摊子等自己的,他的目的是单纯大发善心想救自己免于残疾,还是另有所图?
而谢兰泽说到婚约时,家里又来了一个电话把他叫走,谢景行又像是为了谢兰泽。
“我对四堂叔的了解差不多就是这样了。”谢兰泽把知道的大概都说完了,然后他忽然想起,“哦,还有一点,就是他天天都穿黑衣服;身边还带着一个叫谢言的侄子,这人特别吵。”
“好,我知道了。”傅云深道。
谢兰泽把傅云深给他准备的糕点最后一块吃完,拿纸巾擦了擦手,站了起来:“那我先回去了?”
傅云深道:“去吧,好好想想明天要写的内容?”
谢兰泽自闭,自己优秀的四堂叔还没有让傅云深忘记催更这件事么!
……
清晨,栖梧茶楼顶楼,谢景行正在写字,窗外阳光灿烂,梧桐树枝叶繁茂,微分吹着纸张边角,发出细微的轻响。
毛笔蘸满墨汁,谢景行在宣纸上写下傅雲深三个字,一旁镇纸压着那张十万的支票,只露出下半截傅云深漂亮的签名。
刚刚上楼的谢言探过头看了桌上一眼,发出了疑问:“四叔,这两个都是你写的吗?这么放着是要干嘛?”
“不是。”谢景行沉思,换了钢笔,抽出一张便签。他向来习惯用毛笔,如非必要,他已经很久没有使用过钢笔了。
谢言细看:“哦~这是傅先生给的那张支票。”这就是所谓的字好看?虽然是很好看,但是还是远不如四叔啊。
谢景行落笔在便签上,“傅云深”三个字一气呵成。而支票上的签名,和便签上墨迹未干的名字,几乎一模一样。
谢言诧异:“四叔你不是在模仿傅先生的签名吧?”虽然傅云深和四叔写的不是同一种字体,但四叔要模仿一个人的字太容易。
“不。”谢景行抽了一张新的便签,用这种字体继续写下去,但不管怎么写,他写出来的笔迹和傅云深的,还是仿佛出自同一人之手。
就像是谢景行已经写这个名字写了千万遍,已经无法改掉书写这三个字的习惯。
谢言越看越觉得汗毛倒竖、毛骨悚然:“这……难道不像是同一个人写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