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成立之初,大明皇家商业发展银行投资的水泥厂、通州造船厂,包括后来的瓷砖厂、口罩厂、被服厂等一系列的投资,当初的两千万元启动资金,早就已经回笼,并且还翻了十倍不止!
光是分红,每个大明皇家的宗亲,都已经分了不止十倍的投资金额了,而且在大明皇家商业发展银行中的股份依然还在!
当初投资得多的那些皇家宗亲,现在各个赚得盆满钵满,眉开眼笑,觉得当初投入到大明皇家商业发展银行的那些钱,简直是自己这辈子做得最正确的一件事了。
而那些当初哭死哭活,觉得自己是被朱由检这个皇族大宗,凭借武力和权势,给强行‘抢劫’了一次,心不甘情不愿的掏了几十上百两银子的那些宗亲远支,现在更是后悔的连肠子等候悔青了。
要是早知道大明皇家商业发展银行是这种一本万利的买卖,当初就应该多买点,顶格买,能买多少大明皇家商业发展银行的股份就应该买多少,到了现在,自己也就不用再瞧分支里那些嫡系大宗的脸色过活了!
当初投的多一点的皇族远支,哪怕只是投了一两百两,现在都已经拿回来了两三万元的分红,翻了十倍都不止了。
哪怕什么都不做,每年光是从大明皇家商业发展银行拿到的股权分红,都能够有几千块的收入,这可比当初全靠着皇上的赏赐,紧巴巴的过活,要舒坦得多了。
兜里有钱,就连腰杆子,感觉都硬朗了许多!
因而,在抱着试一试的态度,由蜀王府和周王府牵头,在崇祯四年十一月份,借着进京觐见天子的机会,周王朱恭枵和蜀王朱至澍,便又向朱由检上了一道奏折,想要申请在河南和四川,各自融资,筹建一所商业发展银行。
原本,周王朱恭枵和蜀王朱至澍,也只是抱着试一试的态度,向朱由检上了一道表,就算不能成功,也没什么损失。
可没想到周王和蜀王的申请,很快便获得了朱由检的批准!收到批复后,朱恭枵和朱至澍,可谓是喜出望外,很快便向户部递交了详细的融资计划和股权结构,并且按照户部的要求,向户部四海银行(央行),解送了两百万元的准备金。
按照朱恭枵和朱至澍递交的融资计划和股权结构,两所新成立的商业发展银行,将主要立足于河南和四川两地,服务于两地的士绅和百姓。
股权结构以周王和蜀王王系宗族为全资控股方,所有的股本,也都只向周王系和蜀王系的大名皇室宗亲募集。
融资计划和配股结构书,被送到户部后,却被户部给驳回了,嗯,准确的来说,应该是被户部四川清吏司和河南清吏司给驳回了。
有了大明皇家商业发展银行这个现成的例子和榜样在前,几乎所有人都明白,商业发展银行,那就是一只会下金蛋的老母鸡,谁掌握了它,谁就几乎掌握了当地的商业经济命脉!
蜀王系和周王系的皇族宗亲,几乎遍布整个四川和河南,而且四川,又一直都被称为天府之国,经济虽然不如江南沿海诸省,但自给自足,却是完全可以做到的。
而且川中的蜀王系,也绝对是天下众多藩王世系中,比较富庶的王府世系!
本来蜀王周王等大明皇族宗亲,就已经很有钱了,现在还要成立商业发展银行,这不是还要从四川和河南的老百姓身上,再吸更多的血么?
借着这个理由,四川清吏司和河南清吏司的主事,就将事情直接闹到了御前,请求皇上秉公处理。
而在四川清吏司和河南清吏司跳出来以‘吸食民脂民膏为由’,反对蜀王、周王等皇室宗族,独占两地商业发展银行的股份后,四川布政使司和河南布政使司的两个布政使,也在四川和河南巡抚的暗中支持下,跟着跳了出来,反对由两个王府世系,牵头成立地方上的商业发展银行。
最后,朱由检召集蜀王、周王,以及户部四川、河南两个清吏司的主官,以及四川布政使和河南布政使等地方官员,坐在一起,经过多日的友好磋商后,最后三方终于达成妥协。
筹备成立的四川商业发展银行和河南商业发展银行,股权结构将由三个大的部分组成,一是户部,占据百分之三十的股份,二是蜀王府和周王府这两个王府世系的大明皇室宗亲,同样也只占据百分之三十的股份,剩下的百分之四十的股份,则由地方布政使司,联合地方上的士绅,共同持有。
并且,新成立的商业发展银行,前面也将冠以地方的名称,比如四川商业发展银行,河南商业发展银行等。
而有了四川商业发展银行和河南商业发展银行这两个中枢、地方,以及地方乡绅和宗亲共同持有,组建的商业发展银行的榜样在前,在之后的一个多月里,朱由检陆陆续续的,便收到了十几份,申请成立地方商业发展银行的申请。
不仅仅是除了四川和河南这两个省之外的十一个地方布政使司,提出了申请,而且江浙一带的杭州、苏州等地方官员,甚至也在地方乡绅的撺掇下,抱着试一试的心态,向朝廷申请成立杭州商业发展银行,苏州商业发展银行!
结果,自然也是没有任何意外的,获得了批准通过。
而有了杭州和苏州这两个地方州府带头后,南直隶和北直隶的几个直隶州府,竟然在崇祯五年开春后,全都上了一个申请成立商业发展银行的折子。
一时间,申请成立地方商业发展银行,竟然成了一种流行趋势!
到最后,更是几乎天下所有的州府,包括一些偏远地区的土司羁縻州、宣慰司等,竟然都凑热闹一样,申请成立地方商业发展银行。
接收申请收得脑壳大的朱由检,在召开了由内阁、六部以及都察院等中枢大臣组成的御前会议后,最终定下了一条硬性门槛,以十三个省命名的地方商业发展银行,最低注册资本五百万,并且还需以一比一的比例,向户部四海钱庄,缴纳银行准备金。
而地方州府,想要成立地方商业发展银行,最低注册资本为一百万,同样也需要向四海钱庄缴纳同等金额的准备金。
而且,地方州府的商业发展银行,民间(士绅)资本,必须在百分之三十以上,而地方州府以及户部的总出资额和拥有的股权,则不能超过百分之二十,剩下的股份,则由皇室宗亲持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