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早上沈何启到点起床,她从金铮怀里钻出来,一直到她洗漱完毕,金铮都未曾醒来,丧礼那几天实在耗费了他太多的心神和精力。
距离上班的空余时间不多了,不过她临走前还是走到床边细细看他,目光一点点掠过,看他精致的眉眼,看他挺直的鼻梁,看他秀气的嘴唇,这一看就有点忘记时间。
她甚至比当年更喜欢他。
当日和老鳖李姝杰一道吃饭,她那句没头没脑的“不会”就是回应她们说她会腻了金铮。
这是她在这个世界上唯一的乐趣,最喜欢的存在,她赖以生存,怎么会腻。
金铮被她看醒过来。
她用房间里的化妆品画了精致的淡妆,从头到脚穿的都是他买的衣服,手腕上戴着他的同款手表,因为弯腰而垂着微微晃动的项链也是他生日那天送她的那条小熊□□。
外人不得而知的衣服里面遍布他肆虐留下的痕迹。
她眼眸里盛的是他,心里也全部是他。
浑身上下,从里到外都打着金铮的记号。
“上班去?”金铮不等她回答,抬起手腕看一看时间,皱起眉,“又快迟到了,我送你去。”
“别了,等你换了衣服更晚,我自己去,你再睡会。”
言之有理,金铮不再反驳,不过没继续躺着,起身把人送到电梯口,一只手臂圈着她的脖子,看电梯显示屏上楼层越来越近,像小孩撒娇:“今天晚上,真的不来了啊?”
沈何启点头,义正言辞:“为你的腿着想,还是不来了。”
最近夜不归宿的次数平心而论算不上多,但是这已经远远超过她往常的频率了。
金铮下巴蹭蹭她的头顶。电梯到了,他遂松开手,在她后腰间轻推一把,嘱咐:“路上开慢点。”
把人送走,他早没了回笼觉的瞌睡,再回房间,发现两人昨天的那些衣服都不见了。
阳台上洗衣机在打转。
金铮一挑眉,暂停洗衣机开了门去看,沈何启这个懒货果然压根不区分什么深色浅色,直接把所有的衣服,包括内裤袜子全一股脑丢进去转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