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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十六章 兵变(下)(2 / 4)

那矮胖郡兵听了军令如同得了圣旨皇命,打了鸡血一般举着朴刀嚎嚎叫,招呼众郡兵冲杀,但他自己却是一如继往落在了其他郡兵的后面,只是随在了屯长身边。而屯长还当他是忠心一直护卫在自己身边,对他说道:“难得你如此忠心,等打完少不了你的。”

矮胖郡兵听了连连点头哈腰谄笑着称谢,心中却为自己的聪明机灵得意不已。

而对面陈幕见着围上来的郡兵人数众多,而廖淳刚又被月儿砍伤,血透了半身衣服,还不知伤得有多重,心道:“看来得趁着还没合围起紧突出去!”

他刚想招呼众人护着廖淳寻个薄弱处冲杀出去,这时突然发现从身后按住了他的肩膀,回头一看却是廖淳。

只见廖淳也不说话,提着他那把太乙剑径直朝那郡兵领头的屯长走去。

而那郡兵屯长原本没打算亲自冲锋陷阵,但见着廖淳竟如此托大,带着伤还敢竟然独自一人冲着自己杀来,太不把自己放在眼里,简直是欺人太甚!于是提着钝背朴刀向廖淳迎将上去,想要教训教训这不长眼的羌奴!

说时迟那时快,两人相撞在一起,只一个电光火石的瞬间,胜负已然分晓,当这郡兵屯长挥劈向廖淳的时候,廖淳又只是一个简单而又迅捷的侧身躲闪了过去,但他右手中的太乙

剑却不知何时换到了左手,在郡兵屯长极度惊恐的表情中已然插入了他的胸膛!这郡兵屯长是至死也想不明白,明明在廖淳右手中的剑怎么突然换到了左手?也正是这把被他一开始所鄙视的剑要了他的性命!(因为剑乃兵器中的君子,主要的只是起到装饰作用,平日里倒是文人儒士多会拿来悬于腰间,以显示其君子威仪,也并不是文弱书生那么好欺负,但在实际的战斗中,犹其是步战或市井轻侠无赖间的斗杀则多会用刀,因为刀在实战中的杀伤力远远大于剑,所以当廖淳提剑杀来时这郡兵屯长心中甚至不屑、轻视与嘲讽。另,斩马剑与普通剑不同,更近似于马刀,也是战阵厮杀利器!)

而那矮胖郡兵原本是欺负廖淳只是一个人过来,而且还受了伤,想要装勇武表忠心,所以紧随着屯长冲到了廖淳身边,但没料到平日里,彪悍勇武的屯长竟不是面前这“羌奴”的一合之将,只一个照面便命丧当场,他被吓得手脚发软,这么近的距离想要逃已然是不可能的了,这时他心里那个恨哪!悔哪!直想抽自己三百个大嘴巴子,打肿脸充什么胖子?想装英雄表忠心,现在好了,小命要交待了!

还好他还有另一项绝技,那就是不要脸,有道是人不要脸,天下无敌!当即他朴刀一扔,双膝一软,原本便肥胖的身体,瞬时向肉球一般滚倒在地,口中大声哭叫着:“英雄饶命!英雄饶命!”

周遭的郡兵原本变因为那屯长的阵亡,尽皆是慌乱不知所措,被他这一嗓子,嚎得是斗志全无,四散而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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