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这张契约其实只是一份“意向书”,上面的内容是左十七同意卖自己的地给租栈。至于最关键的地契本身,目前还在左十七的兄嫂手中,需要余本德自己去搞定。
然而这就够了,余本德只是需要一个公开插手的机会而已。现在左十七卖地这件事在他这个“官差”的见证下,就演变成了“公事”,而公事就代表着这场纠纷是可以去县衙大堂“讲理”的。
所以余本德现在巴不得左家再将左十七弄死,这样他就可以把此事彻底闹大——“民不举官不究”的前提是双方有默契,而一旦官府打破了默契非要追究某件案子的话,其他先不论,当事人公堂上走一遭就是必须的了。
......
这些道理说起来长,其实在对峙双方这里,都是瞬间就能明白的事。
余本德听完左鸿堂的说法后,笑眯眯用手指点点桌上那张纸,然后他就问出来一段带着杀气的话语:“左十七是沉塘还是活命,小人也管不了那许多。倒是此人诉其兄嫂谋夺家产,强索田契一事,看来是真有此事喽?”
左鸿堂当然明白这条老狗的意思:姓余的是想把事情闹大后,让公门来插手。用后世的话来说,就是余本德想把对手拉到自己熟悉的环境里,然后用丰富的经验打败之。
“断无此事!”左鸿堂本能地张口否认。
“呵呵呵”披着官皮,狐假虎威的余本德这一刻明显占了上风,尽管他只是孤零零来到左家的一个老头而已:“既无此事,那左十七的地契在何人手中?”
“这......”左鸿堂发现自己掉入了陷阱。
他现在无论说出什么答案,对手都可以借着左十七的供词和契书发难,将事情往司法程序上引。譬如说,发“勾票”拘传左十七的兄嫂到县衙说明情况。
而左家这种乡下家族哪里能在县衙跟人家斗法?
事实上这事根本没有那么简单。在县衙的户书亲自做证人,裁判兼队员的情况下,别说兄嫂确实是在众目睽睽之下拿了地契,即便没拿,进了里面也要被载上无数黑锅。弄不好还能串联到左家其他人头上。
在这之前的关卡就已经不好过了:这个时代传唤来的证人都是要先行拘留在捕快私设的“押馆”里的,真要弄你的话,等不到县太爷放告那天,那兄嫂两个就已经要完蛋了。
这就是小民小户惧怕官府的原因:无论成败胜负,不死也要脱一层皮。
......原本是一件再简单不过的宗族小事,然而现在却被对手抓住不放。意识到无论如何都躲不过对方利用公门优势来纠缠这一点后,左鸿堂便不再跟着余本德的思路走了。
他先是静静考虑一会,然后又端起茶碗喝了一口,这之后才语气和缓地问道:“余爷,一件小事揪着不放,你不会真是为了买左家的地吧?”
“然也。”余本德绕了这半天,终于算是把对手的思路引到了正轨上,之见他脸色一肃,冷盯着左鸿堂说道:“你不会真以为我跑来左家,就为了左十七那劳什子的四十亩地吧?”
“余爷,左家庄这么多口子人,地卖了去哪里讨生活?”左鸿堂至今都不相信余本德是来吞全村地皮的,所以他这时候犹自不是很相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