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从命令。”戈登答。
戈登并不是神仙,不可能在几天之内的时间里就把这群草莽气质浓郁的乌合之众训练成千锤百炼的部队,但起码能把他们训练成会听从命令的乌合之众。虽然还是乌合之众,但比起他们刚来军团时的状态,肯定还是现在使唤起来比较好使。
再说了训练人就是这样,无论哪家势力都希望自己能够拥有一把强无敌的刀,可同时他们更加希望这把刀能够完全听命于他们,他们可不希望自己拿的是一把双刃剑,即便是伤人一千自损八百也不行。
如果手下的人不服从命令,那就算再强也没有用,说不定他们还会因为自持武力而反叛。
就是这么简单的道理。
陈灰将人分成了两队,他、阿修罗和云溪为a队,带五个人。强森和布勒为b队,同样也带五个人。当然,陈灰不至于一开始就分头狩猎,他准备先让这群乌合之众先见识一下野外的智械以后,再谈之后的狩猎规划。
当陈灰带着浩浩荡荡一大票人赶赴船坞的时候,云溪和强森都已经在大厅等候多时了。他们两个在一起等的,之前陈灰更他们双方提过对方的事,只是他们没有太过多的交集,所以就只是在一起等而已,连句话都懒得多说。
云溪依旧还是那副时尚靓丽的模样,身边跟着的电子猫在上次的损失后,也得到了补强,现在整整有五只电子猫围着她打转,尾巴和爪子上的武器也都进行了更加强力且危险的改装。
至于强森,身上一股子伏特加的味道。如果说别人一头栽进酒缸,那可能就要溺死了,如果是他的话,他会直接把酒缸喝个精光,然后躺在酒缸里呼呼大睡。身边的包裹里放的还是那两把燃气动力剑,一切就如他和陈灰相遇的时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