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设置(推荐配合 快捷键[F11] 进入全屏沉浸式阅读)

设置X

第四章 虎食人(4 / 4)

说起这个,王婆婆颇为叹息,道:“要我说也是活该。”

常昆奇道:“怎么说?”

王婆婆道:“郎君可知,那纨绔怎被虎叼走的?是行凶作恶时,被叼走。”

这娓娓道来,常昆才知道到底是怎么回事。

原来李大户家的纨绔,大略就是刘岷的加强版,也是土霸王,但更狠,更毒辣。桑庄有被整的家破人亡的。

其中有一户姓鱼的,家里有个女儿生的美貌,叫做蕙兰。李家纨绔盯上蕙兰,诸般整治。但鱼家抵死不从。

便教人打坏了蕙兰的父亲。蕙兰去山上采药,被李大户家的纨绔堵在山路上要作孽,就有一只老虎跳出来,把纨绔叼走了。

这事若真如此,的确那是活该。

不过听起来有种民间故事的味道,常昆并未十足相信。不过七八分应该是有的。

大户人家欺压平头百姓,太正常不过了。

搞的家破人亡的比比皆是。

他道:“桑庄的李大户如此恶虐,怎没人报官?”

王婆婆道:“衙门哪是好进的?郎君这般好人,衙门里可没几个。”

又道:“听说桑庄的李大户在县里有关系,告不了。”

原来是这样。

在县里有关系?常昆一下子想到县丞,县丞就姓李。难不成是一家?

上一页 目录 +书签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