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巴雅尔
内蒙古的天,相较沿海城市的天,显得十分澄澈,天空可以尽收眼底。内蒙古的蓝天是可以让人沉迷的,那种蓝色一望无际,中间飘着几缕若有若无的淡云,轻得仿佛不存在似的,像是画家随手一挥。这样的天空,有时候你看着看着,会恍惚起来,觉得自己像进入了一个颠倒的世界,觉得自己不应该踩在黄色的大地上,而应该躺在那种纯净的蓝色里,永恒地死去。
此刻,庄周正开着租来的车,行驶在鄂尔多斯城的马路上,路面十分整洁,只是路上的车很少,人行道上的路人们低着头走着,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
这个城市显得很安静。
庄周打开了车载蓝牙,现在正播放着张国荣唱的《当爱已成往事》,歌的一开始是一段京剧唱腔,随后,张国荣那如秋水一般温柔、无奈、伤感的嗓音响了起来。庄周想起了曾经的一代巨星,03年他走的时候四十多岁,时常穿着一件藏青色西装,但也掩盖不住一脸的少年气,即使眼已经带着一些皱纹,但他的眼睛,依旧是那样清澈。
“庄叔叔,你看,右边就是我们这里的'鬼城'——”庄周但思绪被打断了,他顺着巴雅尔的手看向右边,所幸路上也没什么车,所以看几眼也不怕出什么车祸。这是一个挺大的现代化小区,每栋楼都有十几二十几层高,但是里面的入住率,还不到十分之一。因此这座城市被称为鬼城。像这样的小区,沿路开过来,他们已经看到好几个了。
开着开着,车停在了一个红灯前,这下庄周可以放心地看向旁边的小区了,这些小区像是孤独的巨人立在那里,陪伴这些巨人的,只有旁边小区另外几栋孤独的巨人。这些巨人们置身于空旷无声的天空之下,显得更加孤独。
车再往前开,巨人就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低矮的房子。矮房子里人会多起来,庄周觉得,这些这里的人们似乎更喜欢住在低矮的房子里,这些地方有烟火气,也没有孤独感。
巴雅尔是个蒙古族男孩,十二三岁的模样,皮肤带着一种健康的红色,剃着一个小平头,正趴在车窗口不停地往外看。
“巴雅尔,你每次坐车看起来都很兴奋。”庄周跟巴雅尔聊天,他的声音温和,音质很好听。
巴雅尔有一双好看的眼睛,晶亮晶亮的,跟这里的天空一样澄澈。巴雅尔的普通话不是很准,带着一点少数民族口音,但这样口音并不影响他的兴奋。巴雅尔出生在一个并不富裕的家庭,是他们家第四个孩子,也是唯一一个儿子,所以取名“巴雅尔”,翻译成汉语意思就是“大喜”,他的到来,给这个不富裕的家庭带来了巨大的喜悦。
因为一次机缘巧合,庄周认识了巴雅尔一家。四年前庄周刚见到巴雅尔的时候,他还是一个齐腰高的小毛孩。小巴雅尔并不怕生,跟庄周待了不到半天,就像跟屁虫一样跟在了庄周后面。对于这个衣服脏脏的蒙古小孩来说,这个身材高高,温文尔雅的南方人,对他来说有着一种神秘的吸引力。
后来每年暑假,庄周来内蒙古的时候,都会找巴雅尔一家,而巴雅尔的活儿就是作为当地人带着庄周去沙漠中,因此挣一笔暑假里的零花钱。这对巴雅尔来说,是可遇不可求的好事。所以每年,他都很期待庄周的到来,并且一家人尽心尽力地做好向导和后勤工作。
但有巴雅尔一直很想问一个问题。
“庄叔叔,你为什么每年暑假都要来沙漠住几天呀?”巴雅尔睁着纯净又好奇的眼睛问道。庄周开已经开了两个多小时的车了,天边的太阳摇摇晃晃多有欲坠之意,西边微微泛着金光的大片云朵倒映在庄周的眼中。听到巴雅尔的问题,他只是淡淡笑了一下,眼里的云朵便似乎有了一丝雨意。对于巴雅尔来说,眼前这个人,永远有让人看不尽的心事。
“上一年送你的书,你看完了吗?”庄周没有回答,换了一个话题温和地问道,他的语气里,有一种江南水乡的湿润气息。
“看完了!”
庄周笑了一下。
“今年的书变多了,你看得完吗?”庄周一边开车,一边试图从车后座拿起一个黑色挎包,那里装满了他买来的书。没等他拿到,敏捷的巴雅尔已经自己翻身把包提过来了,拉开拉链,里面是塑料膜塑封着的五颜六色的书。巴雅尔坐在那里安静地看起了书。
目的地到了,车慢慢停了下来,扬起了一蓬淡淡的沙尘。
这里是巴雅尔的姑母家,三间单层楼并着,院子外围刷着白漆,后院里有一个小马厩,
马厩旁紧挨着一个小牛棚。里面是两匹马和三头牛。它们对庄周的到来并不感到陌生。巴雅尔大叫了一声“姑妈”,然后下车去后备箱拿行李。随之,一个憨态可掬的妇女就走了出来,她噙着热情的微笑,伸手招待庄周。
“庄老师,快进来坐,我准备好了奶茶和羊肉。你吃一点吧!”蒙古姑母一笑,就会露出一排洁白的牙齿。
“谢谢姑妈,等下天要黑了,我就不留下来吃东西了。给我一点酒和羊肉吧,我带走吃。”庄周也笑了,他行了一个礼,从自己的夹克衫里掏出了一叠钱,那是一千块纸币,庄周把钱放在桌子上,加了一句话,“姑妈,这次酒多给我一壶,晚上沙漠里冷,我想暖暖身子。”
在庄周拿了酒出来之后,巴雅尔已经牵了两匹马从马厩里出来了,能干的他还在马上绑好了帐篷和行李。
“庄叔叔,可以走了。”巴雅尔拍了拍马脖子,那是一匹棕红色的马,它刚成年,巴雅尔给它取名叫做“红孩儿”,马儿摇摇脖子,甩了甩自己的鬃毛,顺便打了一声响鼻。
庄周则走向另外一匹黑色的骏马,好像叫“黑斯格”,它的眼睛可真好看,睫毛长而分明,性格也温顺。四年前,庄周刚见到黑斯格时,它还刚成年,没有摆脱稚气,摘了缰绳会撒欢儿在草原上奔跑,直到巴雅尔姑妈呼唤它时才从天边跑回来。现在的黑斯格,已经能在庄周这个远道而来的客人前,展现出一匹训练有素的成年马的气质来了。
“你也长大了。”庄周看着黑斯格美丽的眼睛,他温柔摸着黑斯格的脸,黑斯格甩着尾巴,马蹄子蹭了蹭地,也打了一个响鼻。此时的天边,那一大片云被时间改变了形状,暮色重了一分。
“走吧!”庄周翻身上了马,手里握着缰绳。
“好嘞,”巴雅尔也上了马,对于草原上的孩子来说,骑马是一件再简单不过的事情了,而且他还是庄周的马术老师。巴雅尔夹了夹马肚子,拉了一把缰绳,嘴里嗬了一声,他kua • xia的那匹红马就领着黑斯格出发了。
在草原上策马奔腾真是一件极其飒爽恣意的事情,可以让人忘却一切烦恼。草原和天空一般宽阔。此刻纯净而干燥的西北之风吹在庄周的脸上,没有江南“暖风熏得游人醉”的迷醉,马蹄子“嘚嘚嘚”的声音,在寂静无人的辽阔草原上显得生动、分明、奔放,像是敲击在草地上的铿锵有力的心跳声。绑在马背上的一串钢制酒壶,此刻有节奏地碰撞着,铮铮作响,有一刹那,庄周似乎领略了“马作的卢飞快”的豪迈。他猛地嗬了一声,黑斯格跑得更快了,马蹄声和酒壶碰撞声更加激动了,这种声音让庄周觉得自己真实地活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