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煌言摇摇头道:“就算王爷说得是对的,但有法总比没法好!”
吴争点头道:“当然!但我和你讨论的不是有法总比没法好,而是在讨论今日的法是不是该没有一丝周旋余地地去执行。法律不外乎人情,既然是人订的法,自然不可能是绝对正确的,其中必有疏漏。譬如说,乱世当要重典,同样一桩违法之事,为何乱世和治世,刑罚会有不同?对人犯公平吗?乱世肯定不是人犯造成的,为何要让他来承担责任?法,公平吗?”
张煌言又愣住了,他的观念已经被吴争一炮轰得粉碎。
吴争心里一笑,面上却异常严肃地道:“相对公平的法律,应该由最大多数人制订,如此才能真正保证最大多数人的利益。这道理,你应该想得通吧?”
张煌言点点头。
吴争微笑道:“可眼下我们做不到,制订、修改律法,需要花费太长的时间,所以我们延续了明律,可延续明律,不代表着我们必须一丝不变地去执行。”
张煌言突然意识到了一件事,“王爷的意思是,黄驼子的定罪,该有最大多数人来决定?”
吴争满意地点点头道:“对!既然你我对黄驼子的定罪有异义,那就不妨让六府百姓来定他的罪。这样就算是错判、误判,也没有人敢来指责你我,法不责众嘛!这对黄驼子显然也相对公平。”
张煌言之前被吴争轰碎的观念,在吴争这话之下,又渐渐合拢起来,但他自己也意识到,这合拢起来的观念,已经与之前的不同了。
因为吴争很好地阐述了一个全新的理念,那就是让最大多数的人来制订法律,而不是让最高位的人来制订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