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烛是个挺有名的编剧,百度百科上有简单的介绍,顺着那个介绍摸出去,稍微查一下,就知道了,令她吃惊的是,明烛家庭背景,还挺惊人的。
明烛余光看见男人的身影,忙把手机放下,想了想,也没什么可藏的,又拿起来,按亮屏幕。
陆焯峰在她身旁坐下,低头瞥了眼,就看见旧手机的屏幕上那张照片,他坦然自若地看向明烛,嘴角勾了勾,“怎么了?”
明烛小声说:“你……tōu • pāi我照片。”
他大方承认,颇有些可惜地叹了声:“嗯,就这一张。”
早知道的话,应该多拍几张。
明烛看着他,眼睛水亮清润,半响,才问:“那这个照片你还要吗?”
这么老的手机,也不知道能不能把照片取出来。
“当然要。”
“怎么拿出来?你这个手机好像连Q和微信都下载不了。”她试了几下,发现这个手机真的就是块砖头,想下载个东西,能卡半天。
陆焯峰笑了下,把手机拿过来,看向贺程,“这个手机里的相片可以拿出来吗?”
贺程看了眼,点头:“可以,你给我。”
陆焯峰把手机给他,安晴连忙凑过去看,眼睛瞬间亮了,哼了声:“我就知道你们俩认识很久了,还说不是你绣的,我反正是不信的。”
作者有话要说:短小罪过,明天补上吧,把打拳和这段写完,正文是还有□□万字这样,别方,内容还是蛮多的。徐敬余这个名字……还有人吐槽吗?还来得及改,我起名废每次名字起的都不太好【捂脸】。
200个红包,25字积分,今天依旧没有小剧场,没有废话的作者。
打脸之最——
安晴:哥,我要吃苹果。
贺程:跟你说过几万遍了,别叫我哥,跟乱.伦似的。
过了会儿,贺程:过来,哥给你吃苹果。
安晴屁颠颠地跑过去。
明小主:……真会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