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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0章 不可以法外杀人(2 / 4)

“冯先生,你说的不错,不可法外shā • rén,那,便烦劳您和刑房的诸位同仁,依照大诰和大明律,结合我南中的实际情形,起草一部民约合集,作为日常行政司法的依据,同时,也要写一部大法出来,作为母法。”

冯清烨起身向守汉恭恭敬敬的深施一礼,“这是学生的毕生所愿,敢不从命!定当竭尽全力,不负主公所托。”

同样让无数东林的正人君子唾弃不已的《南中基本法》、《南中民约合集》便在这样的环境下应运而生。这是后话,暂且不提。

五天后,冯清烨判处了吴千秋的案子,证据确凿,吴千秋属于盗割他人玉米草,被发现之后,挥刀砍伤了何家大儿子,判处赔偿各项损失,并劳役三年。

半月后。一道公文从将军府发出,反奢侈、反贪污浪费、反官僚主义的运动,就此展开。

“在将军分田之前,俺家每天煮饭,都要加点野菜,才勉强能够让全家人填报肚皮,如今呢?昨天俺家煮了一锅饭,结果没吃完,剩下了不少,老婆子舍不得糟蹋粮食,早上起来就加了几个鸡蛋,给做成了蛋炒饭,换上以前,哪里敢想这样的日子?”

“我来河静之前,压根就不记得哪一顿吃饱过,不怕各位笑话,来的第一天,在码头上吃饭,差点没给我撑死。如今想想,那顿饭还那么香,可是仔细回忆一下,也没有别的什么好吃的,就是咸鱼用油煎了之后炖好。如今你看,吃的是肉,住的是楼,穿的是细布;缸里有米,瓮里有油,梁上有肉。这样的日子,上哪里去找?”

诉苦和三反运动在各地轰轰烈烈的展开,人们都结合自己的经历和家史说出了对于反对浪费和奢侈、贪污等事情的看法,无形之中,对于李守汉的威信又是一次促进。

“这样的好日月,是谁给我们的额?只有在将军治下,我们才能过上这样的好日子。”

“对嘛!我算了一笔账,要是每天每顿不浪费粮食,每天节省一斤米,我全家八口人,一个月就是二百四十斤,一年下来,就是二千八百八十斤大米,这些米可以和山里的土人买一头牛犊子的了!”

人们在热火朝天的讨论,作为始作俑者的李守汉却一头躲进了后宅。

枫晚亭上,守汉满脸笑容的看着眼前的盐梅儿。几个月下来,盐梅儿的肚子已经是高高隆起,“还有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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