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的事,明薇自然是不会推的,但合作对象选择仍然要谨慎。
明薇跟几个老板聊过之后,选了三个谈成合作,不同于这时候不少人采用的口头上的承诺,她是立的合同,一条条罗列出来,双方需要做的,能得到的利益都写得清清楚楚,确认没问题了再签约。
但在签约这个环节上,从府城来的那位陈老板却不太愿意了。
明薇询问过后才知道,这位陈老板不愿意的是什么。合约里头有一条,从明薇这里进货的,需要表明货物是来自她们明氏制作。其实就算不主动说,明薇这边的商品也是贴了标贴的,买到之后就能看到。
但陈老板不愿意这一点,就明显是打着撕掉她的标签,贴上他自家的,当作是他生产的主意。
明薇本来还挺愿意跟这个府城来的商人合作的,因为她下一步计划就是将分店开到府城去。但这陈老板既然揣着这种想法,这合作不谈也罢。
陈老板大概是没想到明薇拒绝得这么干脆,因为三人里,他要买的货量是最大的,而且他销的又是府城那样的大地方,想也知道合作谈下来,长期利益会很可观。
“明老板,你真的不再考虑考虑?”陈老板不太信明薇这么舍得。
明薇礼貌微笑:“无法和陈老板合作,我也很遗憾呢。非常抱歉,如果陈老板不同意合同上的条件的话,我们是没办法的。”
陈老板又看了眼桌案上薄薄的纸张,皱眉思索着,一旦签上字,若是以后明薇察觉到,要闹到衙门,也是有凭证的。
这小女子果真是有两分本事的,竟比他想的要精明得多。
陈老板最后还是离开了,他似乎看出了明薇的野心,他自己没占着便宜不说,更不愿帮明薇在府城提前打好名声,在他看来,这可太不划算了。
明薇当然是没有留的,对此彩茵还觉得有些可惜呢。
明薇有意培养彩茵,特地跟她解释了其中利害关系和产权保护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