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不觉间,秦素来到一处位于荒郊野外的酒肆门口,因为客人稀少的缘故,酒肆中生意冷清,老板娘坐在门口的凳子上,百无聊赖。
老板娘瞧见秦素后,眼神一亮,立马迎上前来。
虽然李玄都不太喜欢秦素总是遮掩本来面目,但旧习难改,秦素不在李玄都身边的时候,还是喜欢易容,再加上李如是去终南山的时候已经将“百华灵面”还给秦素,所以秦素这次干脆用“百华灵面”扮成了个年轻书生,“百华灵面”的好处是连同声音和许多体貌特征也可以一起改变,故而以老板娘眼力之毒,也没看出秦素其实是个姑娘,只当她是个俊俏书生。
平心而论,这位老板娘生得不俗,风韵犹存。显然妇人也对自己的姿色颇为自得,朝秦素抛了个媚眼,颇为勾人。
可惜,这个媚眼不说抛给了瞎子,也相差不多,秦素可不喜欢女人,所以完全不为所动,一脸浩然正气。
妇人脸上便有些挂不住了,不过生意还是要做的,笑着问道:“这位客官,一定是赶了很久的路吧?不如进来坐下歇歇。”
秦素本想拒绝,不过又转念一想,便点头应下。
酒肆简陋,但荒郊野外的土地不值钱,十分宽阔,摆了好些桌椅,秦素随意挑了一张桌子,要了一壶茶。
酒肆内没有别的客人,秦素独坐店内,慢慢喝茶。
老板娘坐在不远处,与秦素话些家常,问她是哪里人士,从何处来,又要往何处去。
秦素随意回答了,说自己是辽东人士,妻子姓李,这次是要去岳家见岳父。
老板娘看着秦素一点一点把茶水喝完,脸上笑意越来越浓,可等了半天,秦素还是没有半点想要晕倒的意思。直到秦素准备结账走人了,老板娘终于按捺不住,尖声道:“点子扎手,并肩子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