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
从某种层面上来讲。
就是赋予他人“天赋”。
就比如现在林煜通过将“狗符咒”的一丝不死神力,“马符咒”的一丝治愈之力,“牛符咒”的一丝无穷巨力,以及“猴符咒”的一丝百变化形之力进行组合,将其投入埃米尔·布朗斯基的体内,然后再结合其自身的特质。
如此。
便创造出了一个dú • lì的“憎恶魔法程序”。
让布朗斯基真正变身成了拥有超强力量、超高耐力、以及生命力强悍到近乎无法被杀死的憎恶。
而不需要像原剧情中那样。
还要通过复杂且随机的各种血清注射。
“嗯,在憎恶身上的实验貌似还算成功,这样一来的话,那我以后就可以通过十二符咒之力,随手搓出一个‘天赋’来,然后赋予我的信徒们超能力,并且这超能力我还可以随时进行回收。”
“不错不错,这样我作为圣主,才能算是一个名副其实的神棍……哦不,神明啊。”
实验很成功。
林煜满意地点点头。
而憎恶在感受到自己全身上下所遍涌出的强悍力量后。
当即欣喜若狂。
虽然他变丑了。
变秃了。
但。
他变强了!
“感谢伟大的圣主,从今天开始,我,憎恶,将永生虔诚地服侍您!”
憎恶低下头颅。
虔诚叩拜。
他原本是个没有信仰的人,但此时此刻,面对这赋予了他新生,更是赋予了他强大实力,实现了他心愿的伟大圣主。
第一次的。
他心中涌出了虔诚无比的信仰。
他发誓。
自己将永远地侍奉圣主,追随圣主,不离不弃!
“很好,那么接下来,去做你该做的事情去吧,昭告世人——信圣主,得永生!”
林煜十分神棍地说了最后一句台词。
旋即“蛇符咒”的力量涌出。
他彻底消失在了憎恶的面前。
当然。
只是表面上的消失。
实际上他此时此刻依旧站在憎恶的面前,一副很是优哉游哉的样子,想看看憎恶接下来将会怎样行动。
“信圣主,得永生!”
这句极度羞耻的词。
估计任何人听了。
都会忍不住地嘴角抽动一下。
但憎恶听了。
却觉得其中简直蕴含着无比丰富且美妙的哲思。
他明白,这应该就是伟大的“圣主”的教义!
同时也是“圣主”交予他的任务!
他必须要让所有人都去沐浴“圣主”所降下的福泽!
他必须、现在、立即马上行动!
“罗斯将军,虽然你抛弃了我,在我死亡后毫不犹豫将我的尸体遗弃,我本来应该对你进行报复,但如果你能信仰伟大的圣主的话,那我将宽恕你。”
憎恶抬头。
看向那天空中黑压压一片的武装直升飞机。
伴随粗壮的双脚猛然一蹬。
轰隆!
整个人瞬间有如炮弹一般飞跳了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