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回在落雁滩中枪,这回在山上让沈馥给他捅刀。又像现在,他陆既明就这么笃定自己不会趁他受伤取他性命吗?他所经历的情景皆不是困局,沈馥就不信没有别的解法。
陆既明不像一个野心家,野心家最是爱命,没了命,苦心孤诣抢来的钱啊权啊兵啊,就全都受用不了。
谋算成功时,也没见他喜悦,多是阴沉落寞。
想到这里,粥煮好了,沈馥舀了一碗,尝了一口,寡淡无味,但缺盐少糖的情况下,能做成这样已经是极限了,填饱肚子而已。
沈馥喝着热腾腾的粥,一回头,发现陆既明睁着眼睛,侧着头,直勾勾地看着他,吓得他一碗粥差点打翻了。
“醒了能出个气吗?吓死人。”沈馥嘟哝道。
陆既明有气无力地说道:“我的呢?”
沈馥三两口喝完了自己那碗,剩下的倒出来,盛过去。陆既明伤在腹部,伤口才缝好,坐不起来,沈馥用勺子舀了半勺,凑到他嘴边。
“烫。”陆既明说道。
沈馥吹了吹,又递到他嘴边,陆既明尝了尝,说道:“淡了。”
沈馥:“......”
陆既明看着他,他看着陆既明,四目相对。
半晌,沈馥抬手,把那碗粥咕噜咕噜自己喝完了,空碗一搁,笑道:“厨艺不佳,就不让大少受罪了。”
说罢,他拍拍手,站起来,走出去。
开玩笑,陆既明现在行动不便,伤得半死不活,还想摆少爷款支使别人?沈馥深觉自己被陆大少害得够惨了,平白多了许多无妄之灾,现在得反过来让陆大少尝尝受制于人的滋味。
作者有话说:有点好笑
第四十六章一念之间
深山脚下,老林之中,沈馥不知自己身在何处,也没有在野外辨认方向的能力,不敢走远。只是被折腾了一夜,肚子里闹饥荒,刚才那两碗粥实在是不顶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