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在他面前的“狗”有一对牛角,黑色的牛角顶在它的头上,它头顶和后背的毛发浓密茂盛,橘色的毛发像火一样,但身上的短毛却是豹纹的样子,它的牙口看起来很有力,虽然小,但看起来是一只非常健康的“牛角狗”。
如果大几号说不定看起来还比较威风,但遥只有吉娃娃大小,跟威武一点不沾边,头顶和后背的毛发还挺蓬松,十分适合圈养起来当宠物。
明谦从小就喜欢狗,狗嘛,忠诚威武兼具可爱,不仅能看家护院,还能卖萌撒娇。
男女老少,除了怕狗的,被狗咬过落下心里阴影的,大部分都喜欢狗。
原本明谦对遥还带有一种对方是异兽的紧张感,但面对遥那张憨厚可爱的“狗”脸时,紧张感瞬间如同被风吹散的浮尘,消失的无影无踪。
于是明谦一时手痒,就直接蹲下去摸上了遥的狗头,一摸就撒不开手。
这手感,这顺滑干燥柔软温暖的毛发!
狗!人类最好的朋友!
明谦一脸享受。
“咳!”
明谦转过头去,发现幽君的脸色比锅底还黑,并且正眼睛都不眨的盯着他。
不过明谦已经习惯了,一点都不怕。
倒是遥叫了一声,尾巴往下一压,后腿就夹住了那条小巧的尾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