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我拿着。”
黎初乖顺地接过他的外套,看着他解开衬衫的袖扣,将袖子往上挽,露出一截肌肉紧实的小臂,活动了一下筋骨,然后邪气一笑:“看好了。”
说完这句话,他就翻身从两米高的看台上跃下,朝球场中央的篮球少年走去。
黎初意识到盛臻是要向她证明自己的球技,心头涌起一阵甜蜜,她看过他那么多场篮球比赛,这还是第一场专门打给她看的。
不管他是不甘心被质疑还是出于别的什么原因,她想:这场篮球比赛她都会铭刻终生。
盛臻不知道和那群朝气蓬勃的少年说了什么,他们朝她的方向看了一眼,然后就同意了他的加入。
黎初赶紧找了个视野绝佳的位置坐下,肆无忌惮地用目光追随盛臻。
在一群身着球服的少年中,他无疑是最出挑的,不仅是因为他与众不同的穿着,还因为他本身就带着光。
这
群ru臭未干的少年当然不是一个训练有素的军人的对手,只见他一下场就动作迅猛地抢过篮球投了个漂亮的三分球,之后也是单方面地虐杀,无论是扣篮、打板、中投,还是远投,只要球在他手里,几乎就没有不进的。
而且他每每得分,都会望向她,眉梢眼角是藏不住的意气风发,似是在说:“我没骗你吧,我是不是最厉害的?”
这样璀璨耀眼的他,怎能让人不沉沦?
黎初深陷其中,以至于他朝她跑过来的时候,她仍有些意犹未尽:“怎么不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