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咱们是一部音乐剧啊。”
“对啊,他以前不也在舞台上唱歌跳舞吗?”
“那不一样的。”
“有什么不一样呢?一个鼻子一张嘴的,大家都一样。”
“你明知道我在说什么!阿尔,先不说那人名声怎么样,只说他的职业……”
“职业又怎么了?”
“没怎么,但你让一个过气的摇滚明星,站到剧院舞台上,这不合情理。”
“如果事事都要合情合理,那我也不站在这儿了。”
“什么意思?”
“先生,难道您觉得,一个贫民区穷小子成为剧作家,这是很合情合理的一桩事吗?”
“唔……”
“试试吧!既然咱们圈子里找不到合适的人,为什么不试试圈外人呢?”
阿尔很急切地想要说服他。
也许在米尔森先生看来,让一个大众流行圈中的摇滚明星跑来唱音乐剧是很奇怪的一件事。
摇滚明星的气质太现代、太流行了,搭配“虽发源于古典歌剧,但随时代变迁,为迎合观众喜好,已经添加了歌舞表演,可仍颇具古典韵味的唱腔和舞蹈”的音乐剧,这似乎有点儿像是给汽车装了四个不配套的轮子,一定会格格不入的。
但有着上辈子记忆的阿尔却知道,观众是绝对可以接受这种艺术形式。
事实上,音乐剧的世界远比任何一个人所能想象的都要包容得多。
在后来,当好莱坞的电影和电视越来越发展壮大,开始疯狂冲击百老汇,挤占演艺市场的时候,无数先锋剧作家和戏剧制作人开始了穷则思变的不断创新,芭蕾、伦巴、黑人爵士、华尔兹、说唱……乃至摇滚、电子乐,只要能想到,它无所不容,无所不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