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不是理由的理由,却让肖爱民认下了。
这两天发生的事儿,让他觉得刘艳艳十分陌生,他似乎一点都不了解对方。
“爱民哥?”
肖乐正和他说着话呢,就见对方傻乎乎的发愣。
“啊?你说什么?”
“我说你带干粮没有,咱们今儿进山怎么着也是傍晚才回来。”
肖乐指了指他的背篓,里面也是一副弹弓,却没了其他的。
他背篓里可是有菜窝头的。
“……还真忘了。”
他起来洗了把脸就出门了,不仅没带干粮,还没吃早饭呢。
“我带的多,咱们一起吃。”
肖乐宽慰道。
肖爱民给了肖乐肩膀一下,“好兄弟。”
和二柱会和的时候,肖乐才发现还有刘三,刘三在村里人眼里,属于最混的那种人,原身都比对方好一些。
怎么样算混呢?
反正手脚不干净,又懒又不但事儿,就是很混了。
刘三倒是不惊讶有肖乐,他嘴里叼着狗尾巴草,盯着肖乐看了看,“你这小胳膊小腿的,还是个细娃儿呢,咋也跟着你哥来了。”
“你才细娃儿呢!”
肖乐气得很,举起手臂展示自己的强壮,“看见没?我有肌肉!”
刘三啧了一声,吐出狗尾巴草,也举起手臂,那隆起的肌肉一下就把肖乐给打败了。
“我的天,你咋练的?”
肖乐一下蹿过去,使劲儿掐了掐。
刘三微微皱眉,“你还说自己不是细娃儿?掐得不疼啊?”
“那你掐回来?”
肖乐把手伸过去,肖爱民赶忙上前拉住他,“哎呀,刘三跟你说笑呢。”
“爱民,你也太惯着他了,我还没说什么呢,你就护得不行,”刘三虽然这么说,却没有找肖乐算账,导致肖乐有些心虚了。
要说原主和刘三为什么不对付,大概就是刘三每一次遇见原主,都会奚落奚落他,让原主心里不得劲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