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忆柳又跳着用爪爪捧了几次水,让靳炀把水喝下去,她操作已经十分熟练,有水滴从男人的嘴角溢出,她就用毛茸茸的短手擦掉。
地窖里有从储物间搜罗出来的几支蜡烛,兔子想要使用打火机实在是难。
第一次操作的时候印忆柳兔爪一脱力,火焰直接撩到了她手手上的毛毛,本来白绒绒的地方瞬间焦黑一块儿,还透着一股糊味儿,可把她心疼坏了。
现在业务娴熟了,依然折腾的够呛。
等蜡烛点燃以后,印忆柳连忙跳的远了一些,生怕自己刚刚长出的新毛毛又被点燃了。
她在地窖里百无聊赖,也不知道自己几时能出去,昏死的反派几时能醒。
最开始她对自己的兔身子是大大的不满意,经过这几天后,她觉得做一只兔子也挺好的。
身子又小又灵活,变异以后五感灵敏的惊人,蹦的还高弹跳极佳,可比当人快活多了。
更何况,自己还是一只美兔子。
浑身的皮毛洁白松软,粉嫩嫩的爪垫Q弹可爱,一双形状优美的耳朵又白又粉,简直就是兔中极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