轩辕起一时之间忘记要赶回京都去见皇帝,就抱胸看着她用他的剑在一旁专注当个“屠夫”。
当年他领兵在外时,下属们若猎到猎物也这么干,他也这么干。可是对方是一个如此漂亮的小女孩,他觉得哪里不对。
洪荒世界时,天道偏心的人类文明还不存在,封神时期天道还没有那么严酷,万物只讲究弱肉强食,武力值才是根本,不会杀了哪个妖修就违逆了天道。
那时期,她们三霄姐妹一祭出“金蛟剪”就能把那些修士剪成两截,一放出“混元金斗”难免要毁了敌人的顶上三花。
现在这个世界灵力稀薄,天材灵宝也少,这样的妖尸也成了宝贝了。盼春实在是顾不得她不应该像一个杀猪的汉子一样。
轩辕起眼见自己也带不走多少,就挑了蛇胆和两大块蛇肉和几截蛇骨,他撕下衣袍就真的打包起来了。
盼春咂咂嘴,才把剩下的东西打包起来,打算过会儿收进了芥子袋里。
正在这时,忽听远方隐隐传来呼喊声。
“二姑娘……二姑娘……”
“盼儿……盼儿……”
盼春一个激灵,道:“我爹寻我来了。”
轩辕起现在不想见到贾赦引起麻烦,收走射杀蛇妖的箭支,说:“我走了,后会有期。”
盼春见他没有想攀附贾家的意思,心中倒生出好感,笑着挥了挥手:“慢走,恕不远送啦!”
轩辕起纵身利落地上了白马,拉着缰绳,看到她年纪虽小,可眉目如画、钟灵毓秀、笑容可掬,分外可爱。
轩辕起不由得心情愉悦,灿然一笑:“贾姑娘,我会来找你的。”
盼春觉得刚刚的好感是自作多情了,这真不是做好事不留名的人物,太功利了。不过,能了结恩情因果,对她也不是坏事。
“唉,你怎么称呼?”
轩辕起敛目沉默一会儿:“我叫公孙白。”
白起,《战国策》中作“公孙起”。《史记黄帝本纪》中记载:“黄帝者,少典之子,姓公孙,名曰轩辕。”
本朝轩辕皇室自居黄帝后裔,轩辕起不便告知真姓名又不想骗她,所以他才想了一下,临时想了这个名字。
轩辕起听到人的脚步声近了,于是策马疾驰离开,盼春觉得这位少侠也不说下“青山不改,绿水长流”,礼数差了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