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惑中,马维看向尸体的其他部位,发现除了胸口的刀伤以外,安托瓦爵士的指甲、脖颈间,都残留了一些细小的痕迹。
安托瓦爵士的脖颈处有几条红色的指印,从方向上看,应该是左手留下的,而指甲里有一些沾了血迹的皮屑
眼睛徐徐眯起,马维绕到尸体背后,似乎明白了什么。
“他是被人从背后掐住脖子,刀尖插入心脏死亡的,对方是个老手,动作非常熟练,安托瓦爵士根本没法做出有效反抗。”
说着,马维还原了一下桉发经过,他让来文配合自己,左手掐住来文的脖子,以钢笔代替尖刀,在从背后闪电般刺下,迫近胸口时停住。
“心脏破裂,脖颈又被掐住的安托瓦爵士,发不出任何声音,很快便死在了椅子上。”
马维松开来文,抽出胸前的手帕,擦拭了几下钢笔,随手一丢。
“凶手是个非常爱干净、自信的人,为了不让血液沾到自己身上,他选择从后方攻击安托瓦爵士的心脏而不是更加脆弱的脖颈,比起裸露在外的脖子,心脏前有胸骨保护,如果不熟练的话,刀子很可能卡住。战场上,因武器卡在敌人身体拔不出来导致死亡的例子比比皆是。”马维说:“所以,我们一般使用噼砍的方式杀死敌人,即便要刺,大多也会选择骨头较少的腹部,针对脾肾下手。”
来文听愣住了,马维对shā • rén方式的理解,远超他的想象。
“对方是个顶尖的暗杀者,不止一次干这种事了。”
放下钢笔,马维沉吟道:“奇怪的是,凶手为什么要杀死安托瓦爵士?”
向来低调的安托瓦爵士,性格谦和,在新罗斯城生活的三年来,从来没听到过关于他与别人发生争执的流言,不仅如此,他对领地内的农民、家中的仆从非常大方,不仅免费提供面包炉给农民使用,还经常减免租金,口碑一直不错。
向他这样的贵族,绝对称得上‘绅士’二字了,爵士也是大家对他的敬称。
救人不需要理由,shā • rén却需要。
凶手大费周章的来到安托瓦村,杀死安托瓦爵士,如果不是因为私人恩怨的话,大概率是想夺走什么东西
就在马维思索之时,他眼角的余光,忽然看到尤妮亚拉开书桌抽屉,从里面拿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