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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9章(1 / 2)

要往那些装修高档点的店铺里放这,两三万也能卖。”

路蕴瞬间被这个价格给吓怂了,再不敢想要去买个玉坠子的事儿了,只是唏嘘道,“没想到买个礼物要花这么多钱啊。”

藜麦点头,“嗯。”

不过随即又摇摇头,“也不是所有礼物都花这么多钱的,主要你别把目光盯到玉石上,玉石这东西吧,不是咱们现在这个年龄能玩得起的。

你换点其他东西当礼物吧,像钢笔笔记本之类的,价格不贵,也实用,咱们毕竟都是学生,花的都是父母的钱,我想沈萃大概也是能理解的。

若是你想送点有新意的,可以自己做些东西,你不是说想要学首歌给她吗,不如先学竹笛,你自己做也好买也好,去弄2支一样的。

送她一支,你自己留一支,这样你两都有,看着还能睹物思人,挺好。”

路蕴得了主意,想了想,觉得这办法还真是不错,笑着跟藜麦道谢,“麦子你真聪明!哇,你简直太厉害了!”

藜麦笑笑,“嗯,你还出去逛吗,去的话我陪你。”

路蕴从椅子上跳起来,“去,走吧。”

转眼就到了藜麦要过生日这周,这天还恰好是周六,藜麦就收拾东西准备跟路蕴回家一趟,林卿也不知道从哪里知道他生日的时间,送了他一枚手工制作的书签作为生日礼物。

里面封了金黄色的银杏叶,拿银色笔勾了边,左侧写了赠藜麦几个花体字,做工很精致,封层也平整好看。

送的时候还有些不好意思,微微红着脸,“我看你喜欢看书,觉得你肯定用得上,我自己做的,不值什么钱,你别嫌弃。”

藜麦没跟班上人说过自己生日,也没想着在学校过生日,冷不丁大早上就收到礼物,正高兴呢,自然不会嫌弃。

他收礼物也不爱多看价格,但凡用点儿心思的他都喜欢,闻言赶紧点头,“不嫌弃不嫌弃,我平日就爱看书,书签很实用我很喜欢,谢谢你啊。”

拿着书签在手里轻轻地摩挲下,藜麦笑着问他,“你今儿要出门吗,明天晚上能稍微空点时间出来吗,我明天回来请你吃饭。”

从上次他们谈过之后,林卿决定去秦封公司做事,每周周六周末都不在宿舍待,早出晚归的,早上八点准时出门,晚上也差不多bā • jiǔ点才能回来

藜麦都怀疑秦封压榨劳动力了,不过林卿倒并不觉得有什么累的,做事认真,跟藜麦说起的时候也都说受益匪浅。

都是做些整理翻检资料的事儿,就跟他们在学校看书背书的程度差不多,也并不觉得累,反而挺乐在其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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