藜麦这下略停顿着想了想,才点点头,“应该也是喜欢的。”
他能确定秦封是喜欢、或者说深层点,是爱着他的,这点毋庸置疑。
路蕴就很是不雅的冲他翻了个白眼,“既然你两都互相喜欢,那还整这么纠结做什么,干脆就凑合过呗。
还非得分开,弄的两人都不开心,又是何苦呢,吃饱了撑的么。”
藜麦轻轻的笑了下,笑容有些无力,“我也想凑合过,可他不愿意跟我凑合。”
路蕴看他的眼神瞬间就变的有些奇怪,就跟开了探照灯似的,恨不得把他上下左右看个遍,“你确定是你要凑合……
难道不是封哥要凑合过,你不肯?你两怎么看分明都是你比较讲究难伺候吧,我就不信封哥还有不愿意跟你凑合过的?”
眼里明晃晃都是写着不相信,你是不是忽悠我呢。
藜麦叹气,“我说真的。”
其实秦封想的也没错,藜麦喜欢秦封,确实是喜欢的。
这个喜欢,能够让藜麦愿意跟他在一起,能跟着他过日子,能共患难,能齐享福。
可以凑合着,跟他过一辈子。
只要是秦封不说分手、要分开的话,他就跟着秦封,慢慢的走到老。
但是也确实是到不了能为秦封不顾所以,能抛弃一切的程度。
就像是秦封那天问他的。
如果秦封有天真做了什么违法的事情,藜麦就做不到包容他,替他掩饰消灭罪证的。
他做不到把自己全部系在秦封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