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时期的卫珩想不到池小天会悄无声息的死在他的后院,他想着锣鼓喧天十里红妆的娶他最爱的人。
他曾经说过那么那么多遍娶他。
池小天是想嫁给他的。
池小天是爱他的。
卫珩的视线越发模糊,记忆却越发清晰,过往跑马灯似的闪过。
他抠着池小天的棺材,又解开了自己的一个疑惑,为什么池小天会在自己生日时做八宝鸭──“娘,我想吃八宝鸭。”
池小天应该也去卫府找过他。
但只看到了他娘。
“小天。”
“我想吃八宝鸭。”
再也不会有人还会记着他八年、记着他想吃八宝鸭八年。
他们之间的没有误解,没有第三者,没有不信任和不被爱。
他们之间只是横着一个八年。
一个兵荒马乱的八年。
少年相遇,久别重逢。
他们还爱着彼此,只是到底不是曾经。1364年,池小天病故。
还是1364年,卫珩突发急症吐血暴毙。1365年,华国一统。
举国同庆。1380年,国泰民安。1401年,绿书回国。
她过的很好,有夫有子,她见了和平的国度,知道了池小天不恨她,她想回来看看自己的弟弟,死在故土。
还是1401年,绿书没见到自己的弟弟,她很遗憾自己的弟弟没见过和平的国度。
仍然是1401年,绿书病逝。1510年,卫珩的墓找到了。
他与一名男子合葬,墓志铭只有寥寥几字。
──吾妻最喜吾年少。
──甚喜。
──甚憾。
第67章直男vs恐同(01)
裴越初见池小天对他嗤之以鼻,以为他在装。
后来他发池小天是真的冷。夏令营十五天,他们加起来说了不到十五句话,裴越不掰指头就能数清、离谱吧,更离谱的是他们还是室友。
夏令营结束,
教官请大家吃散伙饭,高考都毕业了,不管成没成年,多少能喝点啤酒。大排档,夏日燥热,空凋呼啦啦的响都消不了暑。
男女围在一起,其中最惹眼的就是裴越。他是个剑眉星目、尤为俊美的富二代,他还是个体育生,肩是肩、腿是腿、掀开衬衣就能看见六块腹肌,肩胛线微隆,独属年轻男性的体态张扬又性感。
他低垂着眼,捏着塑料杯,不知道为什么低调的很。
低调也挡不住周围人的热情。
“裴哥,喝啊。”
“再喝点。”
“还有生蚝。”
蒋文玉给挽起袖子给裴越倒酒,露出的一截小臂光泽细腻,可能是喝多了,他的脸也有些红,他就坐在裴越旁边,这会离裴越很近,几乎要挨着裴越的肩:“裴哥,我敬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