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钊注意到,刘老根的四十亩良田和三亩宅田一共卖得绢三匹。
这哪里是在买卖田地,分明就是在强取豪夺!
在当时,绢是充当了钱的作用的,是社会上最恒定的等价物。一匹绢约等于铜钱五百文,换算下来,刘老根的四十三亩田产总共卖了一千五百文,每亩还不值35文钱。
而按当地斗米20文的价格来看,每亩田地仅仅卖了不到两斗米,只需耕种两个月就行了。
杨钊以前在新都任县尉时,经办过不少买卖田产的田契。
跟后世的土地价格各有差距一样,田产的价格,受地理位置、土地的好坏和用处等诸多因素影响,但他经手过的最便宜的田产,也是五百多文一亩。
像这种35文钱就能买回一亩地,其实际性质,就是强抢!
而县衙居然还在这份田契上盖了章!
还是在田地经营者刘老根不知情的情况下!
可见李审说的没错,县衙已经沦为玉溪园为首的豪绅们的附庸了……
杨钊本来已不想说什么了,偏偏刘老根认得那个“三”字,朝着杨钊抹泪道:“我被赶出田地时,连一文钱都没有收到,更别说这三匹绢了。”
杨钊没有回复。
他觉得有些累了。
今天得到太多不好的信息,他需要时间来消化。
他支开了刘老根,叫他先去和家人团聚,等有了消息再通知他。
刘老根千恩万谢地离开了。
杨钊回过神来,又让田老儿提了一袋米给刘老根送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