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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1章 改税制、设专税。重商事、变三法。(1 / 4)

其二,改税制、设专税。重商事、变三法。

大梁如今的税制,看上去对朝廷很是有利,但并不利于长久地、可持续地稳定发展。

这个原因,肖章指出了三个弊端。

第一,人头税的设置,本身就该取缔。

取缔地理由是:许多平民家庭,本身自我创造价值的空间,因种种原因受到了极大的制衡。

收入跟不上去,孩子却还在一个接着一个的生。

结果呢?

越穷的、生的孩子越多,到最后连人头税都受不起。

每逢征税官下到乡间,那些孩子多、又很穷的家庭。

要么选择是背井离乡,用逃离故土的方式避税。

要么干脆杀税官,然后联合其他交不起人头税的人,举旗造反、攻城略地。

不能让人头税,制约了人口的发展。

更不能让人头税,变成官bi民反的一个重要原因。

至于如何在取消人头税后,不使朝廷的税赋遭到断崖式的损失。

肖章给出的建议是摊丁入亩,摊丁入业、摊丁入宅。

这三种摊丁法,无需肖章多解释,曹蒙昆、崔臣等人只需要一琢磨,就能够琢磨出一套可行的好方法;

第二,盐、粮、铁的税收,是另一个在大梁税收体制中,极其变态、极其不合理的存在。

大梁如今的盐税,是户部专营、商人接引,十税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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