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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1章 改税制、设专税。重商事、变三法。(2 / 4)

铁的税法是户部专营、定商经营,十五税三。

粮食的税收则是定商专营,分商共营,十二税一。

盐税和铁税高,于朝廷是重要的税收增入点。

可却也是导致民间私盐泛滥,盐枭抗法甚至是聚众造反的根源。

铁税的高昂导致许多乡民一把锄头用十年,一个犁头用八年,严重地影响到了农业的生产。

因铁税导致农产品产量下降的同时,十二税一的税率,则又称为民间积怨深重、遇灾年就群起反乱的重要原因。

这三种税本就已极高,但是又出现了一把铁器从生产地、卖到出售地时,还要二次征税。

一担盐或一担粮食,经常多次、重复被征税。

结果就是百姓吃盐得精打细算,吃粮只能尽量在本地购买。

一遇上灾荒年份,那些产粮少的地方,立即就会爆发饥荒。

那些不产盐的地方,老百姓就只能靠诸如用干涸的汗巾提取盐份的方式生活。

而铁制的农具,则是产铁的地方价低、不产铁的地方高得惊人。

这些都是不利于国家长久、持续发展的因素,都是导致各地民间不断的根源。

如何改变这种现状呢?

肖章提出的建议是:降低税率,施行一条鞭征税法。

既将三种关乎民生的商品,全部、统一将税率将至二十五或三十取一的税率。

看上去税率税率降低,可能会影响到税收数额。

但商品流动性一旦被刺激增强,自然会激发各地百姓对相关产品的生产热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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