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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1 / 2)

我无奈地苦笑了一下。

他继续说:“不过我们店里确实还需要一个洗盘子的人,如果你想做的话,可能工资会低一点,而且如果找到别人,老板可能随时会辞退你。”

听到有转机,我忙不迭地点头。

在那个男生的帮助下,我和老板成功达成了协议——每天从上午九点到下午三点,只要做到店里所有的东西都清洗干净之后就可以下班了。

老板听说我急用钱之后,勉为其难地同意我每周结算一次工资,两百块。

后来我问了那个男生两百块足够买一个无线鼠标吗?他有些无奈地说:“你连两百块能买什么都不知道就敢出来打工?”

那个男生叫陈谨,在附近的大学里念书,刚念大一,比我还要小一岁。

陈谨是个很阳光的大男孩,接近一米八的身高,虽然看起来瘦瘦的,可我有一次看到他挽起袖子时露出了修长的手臂,肌肉线条非常漂亮。

他甚至可以轻松抬起一整筐的啤酒还跟我聊天。

我再度质疑造物主的不公,凭什么比我小的男人都可以比我有男子气概。

即使在澳洲我也总是因为这个自卑,可那时候我总以为是我的一半东方人的血统作祟。然而直到来到Z国,我才发现原来是我自欺欺人,即使是Z国男孩也比我壮实高挑太多。

但让我高兴的一点是,我好歹算是结交了在Z国的第一个朋友,而且还是同龄的。

不过当他问起我的家庭时,我总是扯东扯西地把话题转开,从那之后他大概也猜出我不想提这些,便再也没有问过。

其实在澳洲,同性婚姻是合法的。

我并不觉得我和一个男人同居有什么不好,我只是觉得晏明朗可能并不希望我在一个他不认识的人面前提我们的私生活。

渐渐地,我发现陈谨和我原本想象的勤工俭学的大学生不一样。

他右边耳朵上戴着一个小小的并不显眼的耳钉,我以前在网络上看到过,要几千澳元。

他的衣服和鞋子都看不出牌子,可以我曾经也是有钱人家少爷的眼光看得出,全都是价值不菲的高级定制货。

他甚至在我正式上班那天送了我一个他说他“用不着放着也浪费”的鼠标,光看也知道那不是我一周的工资能买得到的。随便就送一个刚认识的人礼物,看起来还毫不在意,看得出他出手很阔绰。

所以在一个星期之后,我拿到了工资的那天,我请他吃了一顿自助,正好花光了那两百块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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