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极尽夸张地赞美,顺便讨个好印象:“女士,您早说有这么高超的本领,我早带你来这了!先前何必白费我担心,我在外面可是忧虑得紧哪!”
“可没几个人能算清埃莉诺的账!”
约翰如此大惊小怪,凡妮莎也跟着惊讶了。
只不过是另外的事情。这时候大众的数学水平有这么差吗?
这甚至只是小学生的题目啊?
但也只是惊讶一下,凡妮莎便恢复平静。
仔细想想,还挺正常的。倘若凡妮莎没有前世的记忆,恐怕她也会像这些维多利亚人一样对数学几乎一无所知。
她没什么好自傲的。是那些巨人们托举了她一把罢了。
约翰还在滔滔不绝赞美她,凡妮莎不想听了,扯开话题,“打字员那家离这远吗?”
就以一本书54个先令算,凡妮莎不吃不喝也要花六周才能买到一本书!
这也太慢了!
她得再多打一份工。
约翰愣住了,他脑子转得很灵活,“女士奥,不,凡妮莎小姐……”他嘀咕了一声,觉得这名字有点耳熟,“让我来为您带路吧,免费。”
“不用。武无论成不成功,我都会给你,权当是劳你走来走去的报酬。”
凡妮莎打量约翰几眼,小报童着一身破烂,耳朵也冻烂了,“但我想,我可能会先赊个账。下周这个时候见。”
约翰的笑容更灿烂了,“都听您的。顺便,我在附近送报很久了。到处都有我的朋友。我时常为他们帮忙,他们也同样帮我的忙,比如说告诉我哪儿发生了些什么事儿,凡是有点儿出格的,那就很少能瞒得过我。”
他喜欢和有本事的人打交道,有本事的好人更妙。
查理的店并不远。离埃莉诺的草药铺隔了几百米远,不过却相当难找。查理把店开在了小巷子里,而且很不显眼。
约翰说,查理想要的打字员,要能识字,能听得懂当地人的口语,具体工作内容便是听人口述,转成信和纸稿一类的。
毕竟,有些人虽然并不识字,但他们也有远在异地的亲友,也有满腔想要诉说的话。
凡妮莎到的时候,查理的面前还排了好几个人。她和约翰耐心等到事情全部结束,这才走到查理面前。
约翰亦步亦趋跟着她,主动朝查理介绍,“嘿!查理,这是我教会学校毕业的朋友,凡妮莎。她想来你这当个打字员。”
查理抬起满是红血丝的眼睛,有气无力说,“教会?看起来识字喽?行,省得教了,那打字速度怎么样?”
别的不提,凡妮莎这点还挺有信心的,毕竟是个游戏狂热爱好者。不过她也没把话说太满,“大概平均水平吧。”
查理一边收拾着乱糟糟的桌面,一边“嗯”了一声,起身,给凡妮莎让出空位,“上来试试。”
“……内容,你随便发挥吧。300词左右——这里书信的正常长度。”
凡妮莎还没说什么,约翰便为她鸣不平,“凡妮莎还要自己想?这不要时间的吗?查理,这可是个小姑娘——”
凡妮莎制止了他的牢骚,她坐了下来。一看到打字机,有些愣神。
这时候的打字机和后世键盘有些像。只不过每个键盘的位置被撞针取代了。由撞针组成的键盘连接着后面一个巨大的盲箱,凡妮莎估计,应该是她动一下撞针,进而牵动盲箱里的东西在纸张上成字。
可能原理类似打点计时器?
凡妮莎猜测道。
不过,让凡妮莎格外在意的点并不在于此,而在于——撞针所代表的字母次序。